概述
功過格是自記善惡功過的一種簿冊。善言善行為“功”,記“功格”;惡言惡行為“過”,記“過格”。《太微仙君功過格·序》稱:“修真之士,明書日月,自記功過,一月一小比,一年一大比,自知功過多寡。”①功多者得福,過多者得咎。道教以此作為道士自我約束言行、積功行善的修養方法。
分類
易經
人的行為善惡自有報應的思想,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形成。《易經》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②漢代又衍生出天地神靈監督人的善惡行為,予以報應。《河圖·紀命符》稱:“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紀。惡事大者,奪紀。過小者,奪算。隨所犯輕重,所奪有多少也。人受命得壽,自有本數。數本多者,紀算難盡,故死遲。若所稟本數以上,而所犯多者,則紀算速盡而死早也。”③道教繼承漢代讖緯學說,也將神靈報應人之善惡作為約束道士的方法之一。
太平經
《太平經·大功益年書出歲月戒》稱:“過無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惡之籍,歲日月拘校,前後除算減年;其惡不止,便見鬼門。”同經《天神考過拘校三合訣》稱,天地諸神共記人之罪過,三年一中考,五年一大考,“過重者則坐,小過者減年奪算”。④《赤松子中誡經》稱人之壽命都有一百二十歲,以每年三百六十五日計,合四萬三千二百天。“天上三台北辰司命司錄,差太一直符,在人頭上,察其有罪,奪其算壽。若奪一年,頭上星無光,其人坎坷多事。奪算十年,星漸破缺,其人災衰疾病。奪其算壽二十年,星光殞滅,其人困篤,或遭刑獄。奪其算壽三十年,其星流散,其人則死。時去算盡,不周天年,更殃後代子孫,子孫流殃不盡,以至滅門。”⑤故“為善者,善氣覆之,福德隨之,眾邪去之,神靈衛之,人皆敬之,遠其禍矣”。
抱朴子
《抱朴子內篇·對俗》稱:人慾求仙,“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本”,而且具體規定:“人慾地仙,當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復中行一惡,則盡失前善,乃當復更起善數耳。故善不在大,惡不在小也。”⑥《玄都律文》亦稱:“為善者自天佑之,為惡者天必殃之。人有一善,心定體安;人有十善,氣力強壯;人有二十善,身無疾病;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四十善、五十善以至九十善、二百善、三百善直至千善,各有善應。最高的善應是“後世出神仙真人”。⑦其後的一些道教經籍如《
要修科儀戒律鈔》《至言總》、《
墉城集仙錄》等,也多有關於善惡果報計數的類似記述,但所有這些善惡計數都是由天地神靈所為。唐五代道士杜光庭在《
道門科範大全集》中稱仙靈主宰“錄善惡之二書,舉功過之兩簿”,又稱南極司錄“掌吉凶禍福之文,判長短死生之命,功則添而過還滅,善既錄而惡必除”。⑧根據有關記載,自記善惡功過之事始於宋儒。據宋
葉夢得《
避暑錄話》記述,趙中歲常置黃黑二種豆子於几案間,以黃豆記善,黑豆記惡,每興一善念,則投一黃豆於器皿中,反之則投黑豆。此可謂功過格之濫觴,清
石成金《
傳家寶》稱,
范仲淹、
蘇洵等人均備有簿冊,記錄功過,以鞭策自己,行善去惡。據傳,經明
袁了凡的大力倡導,遂大行於世。
道士自記功過當是仿效宋儒而來。元代淨明道有學道人“自錄”功過的規定,《太上靈寶淨明飛仙度人經法》卷一說“十戒”的第三戒要求學道者無忘“日錄”。“日錄者,所以修檢善惡之處,”因此,它是“不教之師也,不說之友也,不詔之君父,不約之法度。”⑨淨明道的“自錄”是後世道教功過格的雛型。
託名古仙或祖師撰述的有關“功過格”的小冊子甚多。較著者有成書於金大定十一年(1171)的淨明派《太微仙君功過格》以及《警世功過格》和託名
呂洞賓的《十誡功過格》等。
功過格
《太微仙君功過格》立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九條。各分四門。其中,功格有救濟門十二條、教典門七條、焚修門五條、用事門十二條。過律有不仁門十五條、不善門八條、不義門十條、不軌門六條。要求“受持之道常於寢室床室,置筆硯簿籍,”“臨臥之時,記終日所為善惡。”CD《十誡功過格》吸收宋明理學家的修養內容,稱“學道乃身心性命之事”,“以十戒定功過”。十戒指的是戒“殺、盜、淫、口惡、口舌、綺語、妄語、貪、嗔、痴”。《警世功過格》認為儒正心,道存心,佛明心,會通三教,修心為本。因此稱“變化氣質,歸於純粹”為一千功,而“心懷陰險”為五百過。功過格的各種功和過的規定,其特徵就是仁民愛物、忠君孝親、崇信三寶(道、經、師)。它是道教倫理思想的體現,也是宋明以後中國古代道德價值標準的反映。
了凡四訓
雲谷禪師授袁了凡功過格參雲棲大師自知錄
準百功:
救免一人死。完一婦女節。阻人不溺一子女。為人延一嗣。
準五十功:
免墮一胎。當欲染境,守正不染。收養一無倚。葬一無主骸骨。救免一人流離。救免一人軍徒重罪。白一人冤。發一言利及百姓。
準三十功:
施一葬地與無土之家。化一為非者改行。度一受戒弟子。完聚一人夫婦。收養一無主遺棄門孩。成就一人德業。
準十功:
薦引一有德人。除一人害。編纂一切眾經法。以方術治一人重病。發至德之言。有財勢可使而不使。善遺妾婢。救一有力報人之畜命。
準五功:
勸息一人訟。傳人一保益性命事。編纂一保益性命經法。以方術救一人輕疾。勸止傳播人惡。供養一賢善人。祈福禳災等,但許善願不殺生。救一無力報人之畜命。
準三功:
受一橫不嗔。任一謗不辯。受一逆耳言。免一應責人。勸養蠶、漁人、獵人、屠人等改業。葬一自死畜類。
準一功:
贊一人善。掩一人惡。勸息一人爭。阻人一非為事。濟一人飢。留無歸人一宿。救一人寒。施藥一服。施行勸濟人書文。誦經一卷。禮懺百拜。誦佛號千聲。講演善法。諭及十人。興事利及十人。拾得遺字一千。飯一僧。護持僧眾一人。不拒乞人。接濟人畜一時疲頓。見人有憂,善為解慰。肉食人持齋一日。見殺不食。聞殺不食。為己殺不食。葬一自死禽類。放一生。救一細微濕化之屬命。作功果薦沉魂。散錢粟衣帛濟人。饒人債負。還人遺物。不義之財不取。代人完納債負。讓地讓產。勸人出財作種種功德。不負寄託財物。建倉平糶、修造路橋、疏河掘井、修置三寶寺院、造三寶尊像及施香燭燈油等物、施茶水、舍棺木一切方便等事。自‘作功果’以下,俱以百錢為一功。
準百過:
致一人死。失一婦女節。贊人溺一子女。絕一人嗣。
準五十過:
墮一胎。破一人婚。拋一人骸。謀人妻女。致一人流離。致一人軍徒重罪。教人不忠不孝大惡等事。發一言害及百姓。
準三十過:
造謗污陷一人。摘發一人陰私與行止事。唆一人訟。毀一人戒行。反背師長。牴觸父兄。離間人骨肉。荒年積囤五穀不糶生索。
準十過:
排擯一有德人。薦用一匪人。平人一冢。凌孤逼寡。受畜一失節婦。畜一殺眾生具。惡語向尊親、師長、良儒。修合害人毒藥。非法用刑。毀壞一切正法經典。誦經時,心中雜想惡事。以外道邪法授人。發損德之言。殺一有力報人之畜命。
準五過:
訕謗一切正法經典。見一冤可白不白。遇一病求救不救。阻絕一道路橋樑。編纂一傷化詞傳。造一渾名歌謠。惡口犯平交。殺一無力報人之畜命。非法烹炮生物,使受極苦。
準三過:
嗔一逆耳言。乖一尊卑次。責一不應責人,播一人惡。兩舌離間一人。欺誑一無識。毀人成功。見人有憂,心生暢快。見人失利、失名,心生歡喜。見人富貴,願他貧賤。失意輒怨天尤人。分外營求。
準一過:
沒一人善。唆一人斗。心中暗舉惡意害人。助人為非一事。見人盜細物不阻。見人憂驚不慰。役人畜,不憐疲頓。不告人取人一針一草。遺棄字紙。暴棄五穀天物。負一約。醉犯一人。見一人饑寒不救濟。誦經差漏一字句。僧人乞食不與。拒一乞人。食酒肉五辛,誦經登三寶地。服一非法服。食一報人之畜等肉。殺一細微濕化屬命以及履巢破卵等事。背眾受利,傷用他錢。負貸。負遺。負寄託財物。因公恃勢乞索、巧索,取人一切財物。廢壞三寶尊像以及殿宇、器用等物。斗秤等小出大入。販賣屠刀、漁網等物。自‘背眾受利’以下,俱以百錢為一過。
現代仿古風功過格
序言
作此小序,以述心意。擬此功過之格,始意只為與伊互為形影。再後來漸覺,何不藉此以正身心?
是以此功過格多是修身養性,成道立言之類。自思長此以往,世人必將成就一身功德,留名千古。
余雖不為揚名,但其必將互為因果,此為必然。蓋結整其章,是為功德一也。
引金瓶梅序曰:讀功格而生憂懼心者,逸人也;生豪情心者,英雄也;生恭敬心者,凡人也;生效法心者,乃勇者耳。讀過格而生憐憫心者,菩薩也;生畏懼心者,君子也;生歡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獸耳。
九秋曾言:無心之過非過,有心之功非功。功過由己,是非隨心。然始終功過有別,是以無心過,名為錯。有心過,名為惡。無心功,名為贊。有心功,名為善。
有過而不為,非功,有功而不為,非過。
雖說過無大小,功亦無大小。為正其義,余皆以事定其功過也。
一念過,便覺百行皆非。萬善功,始得一生無愧。昨日之過不可留,留之則根燼復萌,而塵情終累乎理趣;今日之功不可執,執之則渣滓未化,而理趣反轉為欲根。
是以功過只可日記月記年記,只可記功記過,而不可記其事。
正文
功格
十功
生不論魂,死不認屍。
修道立德,行道救世。
仁義為友,道德為師。
用道之心,行天之意。
在家出家,在塵出塵。
德不期報,夢穩心安。
守分安命,順時聽天。
神仙幽隱,與世異流。
色身堅固,法身易修。
九功
編經撰史,發願立言。
娶媳求淑,勿索厚奩。
成人以美,勸人以善。
觀其已然,知其未然。
有僥倖事,無僥倖心。
事論是非,不論禍福。
救人一命,勝造浮屠。
道之所在,其德不孤。
心不外馳,氣不外浮。
結交勝己,似我如無。
人不患貧,貧而有志。
遇逆不爭,處卑不恥。
知而行之,行而知之。
八功
免墮一胎,好生之德。
待人宜寬,唯子不可。
不夸己能,不揚人惡。
靜默從容,嚴謹簡約。
生則同衾,死則同穴。
富而讀書,貴而積德。
得寵思辱,安居慮危。
處榮貴者,忘其榮貴。
善終慎始,謹小慎微。
七功
除掉一害,舉薦一賢。
柔弱為先,和平為本。
獨凜明旦,幽畏鬼神。
未見良友,已讀故人。
涵容待人,灑脫養心。
清貧順境,節儉豐年。
持身貴嚴,處世貴謙。
施惠勿念,受恩莫忘。
去奢守淡,輕食重性。
心似冷灰,性如凍冰。
風霜冷暖,煉心忍性。
當機立斷,遇亂慎行。
臨弱落淚,對惡拼爭。
思可相反,得須相成。
去奢守淡,輕食重性。
六功
見殺不食,聞殺不食。
有財有勢,可使不使。
以藥醫身,以言醫心。
貧唯求儉,拙只要勤。
破書萬卷,神交故人。
少而事長,愚而親賢。
時時同情,刻刻憐憫。
五功
放生行善,葬死積德。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疏河掘井,修置三寶。
遇善即為,遇惡即去。
臨危受命,逆轉棋局。
助人團聚,受養無孤。
青絲如瀑,心懷若素。
深藏若虛,盛德若愚。
四功
大哉其心,容天下物。
虛哉其心,受天下善。
平哉其心,論天下事。
定哉其心,應天下變。
身無半文,心憂天陋。
不貪最先,不恐獨後。
三功
受橫不嗔,任謗不辨。
聞逆不言,得災不怨。
窮理盡性,達天入神。
謹言慎行,約己清心。
以虛養心,以徳養身。
歡喜迎晨,無愧對昏。
真心讚美,肯切與人。
二功
遇憂而勸,遇難而幫。
流言即止,風波即停。
罪疑唯輕,功疑唯重。
並逐曰競,對辯曰爭。
志念堅固,有始有終。
藝成而下,德成而上。
節約糧食,如做功德。
一功
黎明即起,掃灑庭除。
不負托物,還人遺失。
兩人相爭,分而勸之。
饒人負債,替人還債。
貞婦愛色,納之以禮。
勤勉讀書,記錄筆記。
蓄養精神,濡養正氣。
救一人寒,濟一人飢。
過格
十過
天雖好生,難救求死。
傷人性命,毀人肢體。
毀人名節,無端害命。
覆巢破卵,罪同殺生。
咒禱厭詛,不死而病。
九過
溺愛子女,誤人子弟。
謀人妻女,致人流離。
毀壞法經,雜想惡事。
明犯國法,白得人財。
棄己親父,認他人父。
歲月本長,忙者自促。
時光本短,閒者自余。
八過
未記功過,不明是非。
恨天怨地,邪思亂想。
不思己弱,反忌他強。
人貧志短,馬瘦毛長。
沽名釣譽,自負有道。
醉時豪勇,醒時退消。
人憂心暢,人害心歡。
貧賤非辱,貧賤而諂。
七過
排有德人,薦用匪人。
得意驕地,失意怨天。
束書不觀,游談無根。
欲人服我,我不服人。
偏袒不公,仗勢欺貧。
托於道人,尊古賤今。
浩飲傷神,貪色敗魂。
救而不救,幫而不幫。
說人之短,夸己之長。
自恃才智,誤用聰明。
六過
妄議猜量,自哄自也。
未記功過,不明是非。
貪意外財,飲過量酒。
牴觸父兄,離人骨肉。
五過
毀人清修,勸人從惡。
酒為害首,貪醉性迷。
天地本寬,卑者自隘。
恃力而行,待形而立。
非己之物,得之不宜。
欲迷則昏,氣偏則戾。
誹謗他人,揭人隱私。
口裡伊周,心中盜跖。
四過
狂言起禍,妄言招災。
不告而取,自古即賊。
未記功過,不明是非。
三過
若爭小可,便失大道。
遇富而讒,遇貧而驕。
編纂風詞,傳造渾謠。
割痕易合,語恨不消。
二過
前言失信,空言行遲。
遇乞不予,逢難不幫。
萌好勝心,無容人量。
欺人無識,毀人成功。
一過
棄一字紙,傷一字書。
負人之約,欠人之物。
見人為惡,恐懼不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