鰲峰山古墓群在劍川縣沙溪鎮寺登村南500米的鰲峰山頂,1980年10月經雲南省文物工作隊發掘清理,墓地揭露面積540平方米,清理瓮棺墓34座、火葬墓91座、土坑墓217座,出土器物658件。
鰲峰山古墓群在劍川縣沙溪鎮寺登村南500米的鰲峰山頂,1980年10月經雲南省文物工作隊發掘清理,墓地揭露面積540平方米,清理瓮棺墓34座、火葬墓91座、土坑墓217座,出土器物658件。農耕土下即為瓮棺墓和火葬墓,均用形體多變的陶瓮、陶罐作葬具,瓮棺墓均埋幼童,火葬墓均埋成人,骨骼燒成粉末,少許尚能辨認肢骨、頭骨,個別用銅鐲隨葬。瓮棺墓、火葬墓下為土坑墓:除24座的屍骨已成粉末或後期破壞不易辨認葬式外,其餘當屬單人葬和合葬。單人葬174座,其中仰身直肢葬144座,二次葬27座,解肢葬2座,無頭葬1座。合葬19座,其中仰身直肢與側身屈肢合葬6座,仰身直肢與殉人合葬6座,仰身直肢二人合葬3座,母子合葬2座,俯身直肢與殉人合葬1座,側身斷肢與殉人合葬1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劍川縣沙溪鎮鰲峰山古墓群
- 出土器物:658件
- 土坑墓:217座
- 火葬墓:91座
墓葬簡介,考古簡介,出土文物,墓葬年代,墓葬特點,
墓葬簡介
農耕土下即為瓮棺墓和火葬墓,均用形體多變的陶瓮、陶罐作葬具,瓮棺墓均埋幼童,火葬墓均埋成人,骨骼燒成粉末,少許尚能辨認肢骨、頭骨,個別用銅鐲隨葬。瓮棺墓、火葬墓下為土坑墓:除24座的屍骨已成粉末或後期破壞不易辨認葬式外,其餘當屬單人葬和合葬。單人葬174座,其中仰身直肢葬144座,二次葬27座,解肢葬2座,無頭葬1座。合葬19座,其中仰身直肢與側身屈肢合葬6座,仰身直肢與殉人合葬6座,仰身直肢二人合葬3座,母子合葬2座,俯身直肢與殉人合葬1座,側身斷肢與殉人合葬1座。
考古簡介
出土文物
在墓葬群中,隨有殉葬品的有95座。共出土銅器、陶器、石器與豬、羊下頜骨和海貝等文物658件。陶器有各式雙耳罐、陶瓮、紡輪等;兵器有劍、矛、弋、鉞、鏃等;飾品有鐲、耳墜、戒指等;石器有刀、墜、范等。這批器物與寧蒗大興鎮、永勝金官和德欽永芝、納古、石底墓地所出者基本相同。
墓葬年代
根據出土文物鑑定,鰲峰山墓葬時代晚於海門口遺址,約當春秋晚期至西漢初期。①出土文物中早期第50號墓人骨,經放射性碳素測定距今2420±80年;中期第19號墓人骨距今2295±75年。②墓地出土銅器數量和品種繁多,冶鑄技術已相當精良,遠非海門口冶煉技術能夠比擬。③鰲峰山墓地中尚未發現中原地區“漢式”器物,加之作為瓮棺墓、火葬墓葬具的陶器與土坑墓所出土者有著明顯的承襲關係,又表明它不晚於雲南始有大量鐵器的西漢中期。
墓葬特點
鰲峰山墓葬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均為南北向,死者均頭南腳北,反映了墓主間某些氏族血緣關係。另外,少許墓葬有隨葬品,多數則空無一物,可見已經產生貧富分化。個別墓葬還有殉人現象。凡此種種說明鰲峰山墓葬近乎奴隸社會初期階段。
鑑定說明,鰲峰山墓地出土文物屬洱海地區青銅文化,它的發現,對研究洱海地區青銅文化,乃至雲南高原社會歷史,提供了極其重要的實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