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順

劉鴻順,曾任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一級調研員。

2023年2月,劉鴻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鴻順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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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一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6月,劉鴻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經濟南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濟南市萊蕪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0月,經查,劉鴻順理想信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在工程招標、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數額巨大。
劉鴻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鴻順開除黨籍處分;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濟南市萊蕪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案情披露

在濟南市最新攝製的警示教育片《永遠吹衝鋒號——濟南市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中,劉鴻順作為權力失控濫用的反面典型出鏡懺悔:“我以為我人緣好,他們和我關係好,才和我走動。其實是衝著我手中的權力。”
劉鴻順歷任濟南市市政公用事業局市政設施建設處處長、市城鄉交通運輸委交通設施建設和管理處處長、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等職務,長期負責市政工程相關工作。其在懺悔錄中這樣反思自己蛻化變質的軌跡:“到交通局後,負責項目全過程管理。項目多了,權力大了,找我辦事的人多了。我給他們幫忙,他們對我表示一下,我覺得也沒什麼,把廉潔自律拋到腦後,最後變成權錢交易,他們給我錢,我幫他們協調辦事,越走越遠,越陷越深。”
2022年6月,劉鴻順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採取留置措施。經查,劉鴻順的權錢交易行為主要包括四類情形:一是在市政工程承攬方面,為企業打招呼,安排招標代理公司給予照顧,從中收受好處。二是在工程資金撥付審核方面,利用資金撥付審核權為相關企業提供支持,從中收受好處。三是在催要工程款方面,幫個體施工企業催要款項,從中收受好處。四是在工程質量監督方面,利用其負責道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工程質量監督抽查時,對相關監理和施工企業給予照顧,從中收受好處。
2022年10月,劉鴻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2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在查處劉鴻順案過程中,濟南市紀委監委發現賈玉良利用職務便利為其特定關係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的問題線索。2022年8月,賈玉良被依法採取留置措施。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9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授予“全國交通運輸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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