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雙雲

劉雙雲

劉雙雲是湖南省攸縣人,出生於1986年9月12日,因涉嫌犯放火罪於2012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12月,劉雙雲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雙雲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省攸縣人
  • 出生日期:1986.9.12
  • 案發時間:2012.12.4
  • 案發地點: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新溪西村
  • 人物屬性:犯罪嫌疑人
人物案件,案情回眸,審理查明,判處死刑,不打算抗訴,執行死刑,

人物案件

劉雙雲是湖南省攸縣人,出生於1986年9月12日,因涉嫌犯放火罪於2012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2月17日,汕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雙雲犯放火罪,向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9月6日上午,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雙雲放火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告一審判決,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回眸

2012年12月4日15時30分,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新溪西村一內衣廠發生火災,16時30分火災被徹底撲滅,但已造成14死2傷的慘痛後果。經警方初步調查,這場火災系人為縱火造成。火災發生不到7小時,汕頭市及潮南區兩級公安機關的民警於當天22時左右抓獲犯罪嫌疑人劉雙雲。

審理查明

經法院審理查明,劉雙雲於2011年8月份到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陳店鎮陳某夫妻經營的文胸模具廠打工,從事文胸壓模定型工序工作。2012年11月底,廠方發現劉雙雲上報完成的定型件數比其車間生產數量多出1560件,遂提出被偷賣或多報件數的疑問,要求劉雙雲解釋清楚,方能將11月份的工資結算發還。在此過程中,劉雙雲與陳某多次交涉,發生糾紛。
劉雙雲
2012年12月3日,劉雙雲到陳店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反映與陳某工資糾紛一事,該所工作人員讓劉雙雲找分管勞動糾紛的村幹部。當天,村幹部張某和劉雙雲到陳某廠中協調,但沒有明確結果。劉雙雲便再次到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反映,該所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跟蹤落實。隨後,劉雙雲又多次通過電話聯繫陳某進行交涉,但均未有結果。
2012年12月4日上午,劉雙雲再次來到鎮勞動保障事務所,發現此事未有新進展。當天下午,劉雙雲決定到陳某廠實施放火進行報復,遂購買汽油及打火機,來到陳某的模具廠,進工廠後就往一樓堆放海綿和布料的地方倒上汽油,接著一路潑灑到上二樓的樓梯轉角處,將布條等物品點燃,隨後逃離現場。該工廠隨即起火猛烈燃燒並蔓延,致正在該廠上班的30名員工被困火災現場,14人因煙燻窒息死亡,2人受傷。
法醫鑑定,14名死者的心血中均檢出一氧化碳成分,死因符合火場窒息死亡;兩名傷者為輕傷、輕微傷。經消防部門調查後認定,火災事故原因為人為放火所致。經評估,被燒毀物品的價值為人民幣2276840元。

判處死刑

劉雙雲
汕頭中院認為,被告人劉雙云為報復他人,採取潑灑汽油,故意縱火焚燒的危險方法,造成14人死亡、2人受傷以及致使他人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雙雲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劉雙雲所犯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予以懲處,因此以放火罪判處劉雙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打算抗訴

劉雙雲的辯護律師賴勝奇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稱,劉雙雲得知自己並判死刑後,表情平靜,態度也很堅決,並稱很高興看到這樣的結果,是自己應得的,還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不打算抗訴。今日下午2:30左右,賴勝奇將與劉雙雲會面,看對方是否還有抗訴意願。

執行死刑

2014年12月,劉雙雲被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1月底,在汕頭市潮南區一文胸模具廠務工的劉某雲,因被懷疑多報生產數量,而和老闆陳某鵬發生糾紛。12月4日15時許,劉某雲攜帶事先購買的兩個打火機和裝有汽油的塑膠壺進入了文胸廠縱火。大火致約30名工廠員工被困,林某珍等14人在火災中被煙燻窒息死亡,袁某珍、袁某勇在逃生過程中受傷。火災致房屋和其他財物損毀總計227萬餘元。
經審理,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處罪犯劉某雲死刑。前日,汕頭市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劉某雲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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