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躍紅,女,1959年12月出生,山東濟南人,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職稱。
曾任深圳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等職務。
2014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12月,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月15日,經報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深圳市檢察院對其採取了逮捕的強制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躍紅
- 出生地:山東濟南
- 出生日期:1959年12月
- 職業:警察、公務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被捕,
人物履歷
1982.04-1991.11 核工業部西安五二四廠消防分廠副廠長;
1991.12-1995.04 深圳市公安局保全服務公司勝捷消防公司經理;
1995.04-2002.09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建審科歷任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2002.09-2006.10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建審處處長;
2006.10-2011.01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副支隊長;
2011.01-2014.11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支隊副支隊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11月14日,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躍紅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4年12月,深圳市紀委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躍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躍紅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
劉躍紅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躍紅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依法被捕
2014年12月15日,經報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深圳市檢察院對其採取了逮捕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