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維軍(原延慶縣人民政府經濟服務中心主任)

劉維軍,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河北懷來人,197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2021年9月,原延慶縣人民政府經濟服務中心主任劉維軍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維軍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北懷來
  • 出生日期:195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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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1年1月,原延慶縣公安局政治處科員;
1984年12月,原延慶縣公安局政治處副科長;
1989年1月,原延慶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
1990年10月,原延慶縣公安局刑警隊指導員(正科級);
1996年3月,原延慶縣公安局外事科科長;
1999年5月,原延慶縣人民政府小城鎮建設辦公室副主任;
2004年6月,原延慶縣投資促進局副局長,原延慶縣人民政府經濟服務中心主任;
2004年12月,原延慶縣投資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延慶縣人民政府經濟服務中心主任;
2010年9月,原延慶縣投資促進局黨組成員,原延慶縣人民政府經濟服務中心主任;
2012年2月,原延慶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保留正處級待遇,提前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北京市紀委監委3月13日發布,原延慶縣人民政府經濟服務中心主任劉維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墊烏估櫻調查。

開除黨籍

2021年9月兆去拜訊息。經查,劉維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通過虛構事實、編造虛假資料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和銀行貸款。
劉維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權力觀、漿乃屑價值觀嚴重錯位,在擔任領導幹部期間,亦官亦商、官商才巴拳疊不分,無所顧忌地以身試法,肆無忌憚地以權謀私,構成職務刪主台違法並涉嫌犯罪,其違紀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付祝肯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劉維軍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墊挨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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