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章武(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章武(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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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章武律師,農工民主黨黨員,益陽南縣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5月至2010年5月在湖南君見律師事務所作為專職律師執業九年;2010年5月作為股權高級合伙人在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執業。

劉章武律師執業領域:民商訴訟,執行,刑事辯護,公司治理,先後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章武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法學院
  • 所在單位: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
  • 國籍中國
  • 職業律師 
基本資料,社會職務,所獲榮譽,社會活動,經典案例,民商事案例,刑事案例,

基本資料

劉章武律師
姓名
劉章武
性別
執業機構
執業證號
14301199410412508
機構地址
長沙市芙蓉區解放西路188號國金中心T1大樓23樓

社會職務

湖南省律協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長沙市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重大民商法律事務部主任;
盈科第三屆全國仲裁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長沙市天心區人人幫社區公益服務中心理事長;
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湖南省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法律顧問;
長沙快樂公益事業發展中心監督部部長。

所獲榮譽

2008年4月,劉章武律師獲評“2007年度湖南省首屆老百姓最喜愛的律師”;
2014年1月,劉章武律師榮獲2013年度盈科律師事務所“優秀合伙人獎”;
2014年9月,劉章武律師晉升為盈科長沙分所權益高級合伙人;
2015年1月,劉章武律師榮獲盈科全國“2014年度民事訴訟法律事務領域優秀律師”;
2016年1月,劉章武律師榮獲2015年度盈科長沙“優秀合伙人律師獎”;
2016年10月,劉章武律師榮獲盈科全國2016年度“爭議解決與訴訟法律事務領域優秀律師“;
劉章武律師榮獲盈科全國2017年度”優秀律師“;
劉章武律師榮獲盈科全國2018年度”優秀律師“。

社會活動

2015年12月,劉章武律師參加PPP模式實戰運作與EPC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務操作暨PPP+EPC套用法律實務專題講座並結業;
2016年4月,劉章武律師參加湖南大學&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培訓班並結業。

經典案例

民商事案例

王某奇與涿州某網架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契約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朱某、肖某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劉某強與曾某祥、原審被告李某嶸、安化縣某漂流有限公司、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再審民事裁定書;
李某標與戴某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楊某清、王某房屋買賣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常寧市某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與曾某陽、湖南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湖南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某鑄管股份有限公司長沙銷售分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抗訴人鄺某輝等人與抗訴人某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規劃許可行政判決書;
無錫市某起重機廠與湖南某鋼材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買賣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符某蓮與林某群、王某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二審民事判決書;
易某與舒某、鄒某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長沙某電器有限責任公司與長沙市望城區某村民委員會聯營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賓某祥、賓某明、賓某興與盧某、曾某、梅某、黃某、黃某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岳陽市某大酒店有限公司與楊某文、楊某財房屋租賃契約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刑事案例

劉某彪職務侵占、湘西某置業有限公司單位行賄罪,二審;
劉某犯開設賭場罪二審;
黃某馳、黃某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黃波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危險駕駛罪一審;
趙某甲、趙某乙等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葉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被告人李某某販賣毒品案一審;
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開設賭場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強迫交易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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