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華(原四川教育學院(現成都師範學院)基建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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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華,男,漢族,1950年6月生,四川岳池人,大學本科學歷。1973年10月參加工作,197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教育學院(現成都師範學院)基建處處長。

2023年8月,劉洪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洪華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岳池
  • 出生日期:1950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73年10月至1983年9月,在岳池師範學校工作;
1983年9月至1985年9月,在四川教育學院學習;
1985年9月至1997年5月,在四川教育學院工作,歷任教育系政治輔導員、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學生處副處長,總務處副處長兼房產科科長;
1997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四川教育學院總務處處長;
2002年6月至2011年2月,任四川教育學院基建處處長;
2011年2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1日報導,原四川教育學院(現成都師範學院)基建處處長劉洪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四川省紀委監委駐成都師範學院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瀘州市監委管轄,瀘州市監委指定敘永縣監委管轄,敘永縣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8月,四川省紀委監委駐成都師範學院紀檢監察組對原四川教育學院(現成都師範學院)基建處處長劉洪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瀘州市監委管轄,瀘州市監委指定敘永縣監委管轄,敘永縣監委對劉洪華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劉洪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食堂經營、項目審核、工程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劉洪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師範學院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洪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敘永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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