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汾自幼聰敏好學,唐懿宗鹹通十二年辛卯(公元871年)23歲登進士第,初授兵部員外郎。乾符二年(875),
黃巢起兵回響
王仙芝。四年,
黃巢起義軍攻打河南。劉汾率部屢戰,斬
黃巢義軍前鋒諸將,義軍失利。五年,劉汾會元裕捕殺
王仙芝於
黃梅。
王仙芝部將
尚讓率餘眾歸
黃巢。
黃巢起義軍勢力聚增,
黃巢自稱沖天大將軍,引兵南下福建等地。劉汾奉命率部圍剿追擊,自嶺南至襄陽,行巡荊門關,會同江西
招討使曹全政、父
劉巨容等合兵一處,大破
黃巢起義軍,執義軍將領13人,斬俘義軍17萬。黃巢與
尚讓率餘眾衝出重圍,渡江轉戰饒、信、池、宣、歙、杭等15州。
中和二年(882)八月,劉汾率部進駐饒、信等地,官至軍押衙團練討擊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
上柱國、尚書右僕射等職。這時,饒、信一帶經戰火紛亂,到處是黃埃赤地,民不聊生。劉汾為彌補屠殺起義農民之過,實行撫恤政策,“親加勞問,簡徭役,寬賦稅,民賴以全活者甚眾。”(《全唐文》卷793,劉汾《大赦庵記》)中和四年(884)六月,
黃巢起義軍經劉汾、
李克用等幾經殘酷鎮壓後,宣告失敗。劉汾蒙詔鎮守饒、信二州。
龍紀元年(889),劉汾家族突遭橫禍,父
劉巨容被殺。劉汾與弟鄱陽縣令劉迪經此變故,已厭惡官場上的爾虞我詐,遂隱居信州弋陽縣
歸仁鄉新陂里(今江西省弋陽縣
曹溪鎮)。景福元年(892),劉汾在
饒州樂平縣歸桂、豐樂二鄉買得荒閒田800餘畝(今萬年盤嶺、大源、梨樹塢等地),福建建南山寺(今梨樹塢鄉南嵩塢)一座,邀請妙果寺禪僧至明、至公等 5人入寺住持。勤耕耘,守奉祖宗春秋二祭。不久,朝廷念劉汾兄弟忠孝,下詔:“汾戰陣能勇,思祖能敬,其山寺稅糧俱賜優免。”故南山寺改稱“南山七詔寺”。劉汾之女金姑美貌無比,唐皇欲納之為妃,劉汾不從,慌稱金姑為
啞女,已人庵為尼。其後,金姑果刺舌成啞,並矢志隱修於南山寺。後來唐皇得知真情,為金姑之志所感動,特赦金姑無罪,因而南山寺又名:“大赦庵”。
景福二年,
唐昭宗帝恢復劉汾的官爵,又進至南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
上柱國、右僕射等職。不久,劉汾病逝,葬於南山。
劉汾生有14子,後散住饒、信等地。弋陽萬年劉姓多為其後裔。著有《大赦庵記》。
生十四子:漢興、漢升、漢從、漢明、漢宗、漢瑞、漢廣、漢匡、漢勝、漢吞、漢英、漢寧、漢彬、漢平。
次子漢升,遷居安慶望江,其孫謨和誨2人同遷清源。
四子漢明,遷弋陽之官莊。
五子漢宗,遷弋陽之蘭溪。
六子漢瑞,遷鉛山,其孫嬰公卜居錦屏山。
七子漢廣,遷信之上饒縣葛源。生四子義昭、義允、義員、義方,三子義員居豫章郡彭澤竹垣坂。
八子漢匡,遷上饒之樂平縣勇山。
九子漢勝,與子孫遷於鄱陽之清塘源(
清塘村)。今鄱陽縣凰崗鎮清塘村,後赤壁、谷城、成都、
石首、竹山劉氏多為其後。
十子漢吞,居住新陂里。子三人遷樂平之湖圍,孫廣微又遷鄱陽之義城。
十一子漢英,與子遷於新陂里之大橋後又遷流芳!
十二子漢寧,居新陂里,其子真玉(又叫義真)遷流芳,義玉遷張溪。
十三子漢彬,長子居東山,次子通任宣州通判居琴溪,後裔遷萬山黃柏。
十四子漢平
大赦庵記
☆劉汾
汾,大中十三年進士。屢擢
兵部侍郎。以討黃巢功轉信州軍押衙都團練討擊使檢校國子祭酒兼
御史大夫尚書右僕射。鎮守饒、信二州。
文德二年進(闕一字)南節度使。
○大赦庵記
汾自大中己卯登科以來,官至兵部員外郎。鹹通三年遷本部侍郎,出(闕)河南
招討使。乾符二年,
黃巢起兵應
王仙芝。四年,巢寇河南。汾屢戰,斬其前鋒諸將,賊遂敗衄。五年,會元裕斬
王仙芝於黃梅。巢方攻亳州,汾帥眾直抵城下,賊遂引退。會
尚讓帥仙芝餘眾歸巢,號沖天大將軍,引兵南寇福建。汾剿追之,巢又自嶺南趨襄陽。汾出師間行巡荊門,會父
劉巨容、
曹全?亦合軍待焉,俱以兵伏林中,賊至伏發,大破其眾,斬俘一十七萬。巢與
尚讓收餘眾渡江,轉掠饒、信、池、宣、歙、杭等十五州。
廣明元年十一月,巢陷京師,車駕幸蜀。中和元年三月,汾轉京城四面行營
招討使。巢遣其將
尚讓王播帥眾五萬寇鳳翔,汾與都統
鄭畋、唐宏英等勒兵待之,大破其眾於龍尾陂,斬首二萬級,伏屍數百里。中和二年八月,汾轉信州軍押衙團練討擊使銀青
光祿大夫檢校國子祭酒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尚書右僕射。時饒信經巢兵火餘,民不聊生。汾一意撫恤,親加勞問,簡徭役,寬賦稅,民賴以全活者甚眾。四年六月,巢圍陳州。汾會
李克用至,遂去趨汴。克用追及中牟,大破之,讓率眾降。汾與李師悅率
尚讓追剿餘眾,至虎狼谷。巢甥林吉斬巢兄弟妻子首獻以降,由是巢禍既滅。
汾再戰再克,十無一失。蒙詔鎮守饒、信二州,連年不得回朝。汾遂寓居廣信路
弋陽縣歸仁鄉四十六都新陂里。夙夕感激,視干戈則思斗,居村落則思耕。光啟二年,佃得荒間山田一段,約計八百餘畝,名曰南山。坐落
饒州路樂平縣歸桂、豐樂二鄉,居崇山峻岭之間,人境寥絕。東至弋陽高界培分水為界,西至豐樂風門嶺洪鶴山嘴為界。南至歸桂鄉東源坑合水為界,北至豐樂鄉紅鶴山盤嶺分水為界。四至分明,源頭塢尾,上{山罪}下坳,與外並無一毫之間。其田地成者少,荒者多。召人勤力其中,盡一夫可受。屢次召佃耕種,俱各辭以不能。
汾起微陋,致身榮顯,忝有九妻。曰鄭氏,贈信
國夫人。曰鮑氏,曰宋氏,曰王氏,曰馬氏,亦贈夫人。曰張氏,曰郭氏,曰李氏,曰武氏,俱有淑行。生子十有四人,曰興、曰升、曰從、曰明、曰宗、曰瑞、曰廣、曰匡、曰勝、曰吞、曰英、曰寧、曰彬、曰平。此豈非荷祖德哉!又且連年奉詔征討,百戰百克,未能一歸故土。於祖宗之德,並無寸報,久違春秋二祭。
文德元年,汾謹將前山田地施捨,創立禪寺一所,名曰南山寺。召到屬郡鄱陽北隅妙果寺禪僧至明、至公等五人,入寺住持。勤於開耕,守奉祖宗春秋二祭,及禮三寶慈尊,兼得利生益死。
景福元年,佛殿、
觀音堂、坐禪亭並東西廊房俱克完焉。已經奏達,朝廷念汾忠孝,詔曰:“汾戰陣能勇,思祖能敬,其山寺稅糧,俱沐優免。”故寺曰南山七詔寺,庵曰大赦庵。二年,汾又進(疑)南
節度使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右散騎常侍右
千牛衛上將軍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右僕射。汾念累荷朝廷詔赦,蒙恩不淺。於是將本身居官政事緣由,
施山創寺事實,錄作二本。一以垂之家譜,以儆後人,勿墜吾志;一以給付僧人,收管山田。凡諸僧人在寺住持,務要各守本分,不許貪花好酒,妄將田地移?丘換段,及盜賣等情。其山已有四大界至,諸人不許侵占;第僧眾務要常守清淨,奉禮三寶。其常用食物,銅鐵器皿,俱各完全,不可遺漏。如有此等僧眾,即便賠還。所建三寶殿、
觀音堂、坐禪亭及東西廊房,四時俱檢看,漏爛即行修禮,不可怠慢。亦且吾家子弟,不許常行到寺,需索酒食。遇春秋二祭,止許二三人到寺,拜謁祖先即返,不許動騷常住。自茲之後。僧眾不從吾言者,即便斥退。吾之後人不從吾言者,定準不孝論。故書是說,以為砧基之本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