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毓強,男,漢族,1971年4月出生,四川西昌人,在職大專學歷。1989年10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會東縣潤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22年,劉毓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5月,決定給予劉毓強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毓強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1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違紀雙開,
人物履歷
1989年10月至1991年7月,在攀枝花米易普威林業局工作;
1991年7月至1995年3月,在會東縣大崇糧站工作;
1995年3月至1998年4月,任會東縣新街糧站站長;
1998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會東縣大橋糧站站長;
2004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會東縣糧油收儲公司副總經理;
2009年3月至2017年4月,任會東縣糧油收儲公司總經理;
2017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會東縣農業旅遊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縣糧油收儲公司總經理;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會東縣糧油收儲公司總經理;
2021年12月,任會東縣潤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會東縣潤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劉毓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雙開
2022年5月,經會東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會東縣潤豐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劉毓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毓強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設立並將“小金庫”資金用於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接待等支出;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對公司落實工作責任不力和落實上級督查問題整改不及時的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通過虛列支出的方式隱瞞公司經營利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糧食輪換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劉毓強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會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毓強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