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7.10-1984.07,高唐縣尹集公社團委書記、管理區書記、黨委副書記;
1984.07-1991.07,高唐縣委委員、共青團高唐縣委書記(其間:1989.02-1990.07,省委黨校大專證書班政工專業學習);
1991.07-1993.02,高唐縣委委員,高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3.02-1995.03,高唐縣委委員,高唐鎮黨委書記;
1995.03-1997.12,聊城(縣級)市委常委(其間:1995.09-1997.12,省委黨校業餘本科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5.06-1996.01,掛職國家建設部城建司綜合計畫處副處長);
1997.12-1998.02,聊城(縣級)市委副書記、市長、政府黨組書記;
1998.02-2001.09,東昌府區委副書記、區長、政府黨組書記;
2001.09-2003.03,聊城市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3.03-2008.01,
聊城市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08.01-2015.03,聊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省八次、九次黨代會代表,共青團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88年被授予全國青年“五四”獎章,1994年被評為山東省“尊師重教”先進個人,2001年被評為山東省“綠化工作”先進個人。
任免信息
2015年03月02日,聊城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接受劉新東同志辭去聊城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