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教育體育局教學研究和電教中心電教部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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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男,漢族,1971年2月出生,江西南昌縣人,大學文化,1991年7月參加工作,200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教育體育局教學研究和電教中心電教部副主任。

2023年8月,劉文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1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1年7月至1998年8月,吉安市第六職業中學教師;
1998年8月至2019年1月,吉州區教育局電教儀器站教研員;
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吉州區教育體育局電教儀器站教研員;
2021年5月至2023年,吉州區教育體育局教學研究和電教中心電教部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據清風廬陵訊息:吉州區教育體育局教學研究和電教中心電教部副主任劉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吉州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吉安市吉州區紀委區監委對吉州區教育體育局教學研究和電教中心電教部原副主任劉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雁過拔毛,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為官不廉,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個人費用;不修私德,生活作風不正;靠教育吃教育,貪婪腐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教育設備採購、款項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吉州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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