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峨(清朝大臣)

劉峨(清朝大臣)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峨(1723-1795) 字先資,號宜軒,山東單縣城南35里劉老家人,清朝大臣。

基本介紹

  • 本名:劉峨
  • 字號:字先資、號宜軒
  • 所處時代:清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時間:1723
  • 去世時間:1795
  • 主要作品:篤慶堂集
  • 諡號:恪簡
人物生平,歷史傳記,

人物生平

劉峨(1723-1795) 字先資,號宜軒,山東單縣城南35里劉老家人,清朝大臣。
劉峨歷任直隸曲陽縣知縣、宛平知縣、永平知府、通永道道台、湖北按察使、安徽布政使、廣西巡撫,官至直隸總督、兵部尚書。他死後,皇帝親作祭文,派遣官員致祭。
劉峨天性剛直聰穎,系縣學秀才,少年時就懷治國安邦之志。他的同宗菏澤人劉藻,在陝西做布政使時,聽到他的好名聲,就把他招到幕府參贊軍機。
1758年(清乾隆二十三年),被銓選授做直隸曲陽縣知縣。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調任宛平知縣;1766年(清乾隆三十一年),升順天府,南路同知,次年調東路 ;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任永平知府;1772年(清乾隆三十七年),提為通永道道台;1780年(清乾隆四十五年),任涌北按察使,次年升安徽布政使,不久調往山西; 1783年(清乾隆四十八年),升廣西巡撫,又特受直隸總督;1790年(清乾隆五十五年),賜予紫金城騎馬,又遷兵部左侍郎,接著晉升兵部尚書,充任庚戍科武會試的大總裁。1795年(清乾隆六十年),因病還鄉,賞加“太子少保”銜。
劉峨為官,興利除弊,事必親躬。代理曲陽知縣時,為百姓廢除了舊時設定的里甲、潤稅和米折銀等累民之弊端;平滅了盜賊、戒飭游惰;清理了冤獄。不過一年,縣裡大為平靜。一日,老百姓報告說,地里生了蝗蝻,他立即騎馬到田野察看,見蝗 蝻最嚴重處足有一尺多厚,便引咎自責。次日集合役夫親自督率捕打,滅了蝗蝻,百姓歡聲雷動。
宛平時,縣裡有家尚氏黑店,殺害旅客,劫人財物。他親自查處,予以嚴懲。西山煤礦藏匿著許多亡命歹徒,他親往偵察緝捕。順天府屬地白塔處聚盜很多,他親率兵剿滅。永平之地多靠海,旗民、漢民田地交錯,地界不清,為此打官司的從沒停止過。經劉峨審理規定:旗民的田產按照舊時地畝冊;漢民的田產根據舊時糧差;不到原數的用閒田補足;多於原數的另招農民耕墾。幾百件積案立時了結,旗、漢百姓 十分滿意。灤河流經灤州和樂亭縣邊界,河道滾運遷徙無常,兩縣因地畝糾紛訴訟積 案很多。劉峨規定:田界要以康熙年間舊河的樁記為準,不能以新河隔岸為理由。於 是訴訟立即停止了。北運河的漕運每年要雇剝子船,百姓因而受到許多盤剝。繼而改成了合派,弊端更多。劉峨奏請更定了章程,減輕了百姓負擔。任邱縣黃河故道淤成 良田,偷耕種的人很多,因而為爭地打官司的天天都有。劉峨就親去經營丈量,並奏 請安上糧差。又恐怕因河水漲落不定而引起這邊漲出,那邊塌陷,給百姓造成麻煩和 負擔,就又奏請,定出章則,每年由公家查勘一次,隨時增減稅畝。百姓擁護,上境安寧。
1778年(清乾隆四十三年),劉峨因母喪回家。服滿,補為天津道道台。旋即又調通永道。1779年(清乾隆四十四年),奉特旨起復為清河道。他請求守孝三年,皇帝不允。當時滹沱河河道淤塞,清河縣油坊口、成安縣沙莊壩各口岸都發生險情,劉峨奉命代理直隸按察使親往查處,疏浚河道,排除險情。
1790年(清乾隆五十五年),奉旨進京供職,遷兵部左侍郎,升兵部尚書。1792年 (清乾隆五十七年),隨乾隆皇帝到熱河游幸,賞戴花翎,穿黃馬褂。70歲壽辰時特賞 御書“樞庭介景”匾額。
死後,皇帝親作祭文,派遣官員致祭,賜謚“恪簡”,入直隸名宦祠。有《篤慶堂集》等。

歷史傳記

劉峨,字先資,山東單縣人。入貲授知縣。乾隆二十三年,選直隸曲陽知縣。調宛平。盧溝橋有逆旅,多陰戕過客沒其財,峨發其奸。西山煤礦多藏匿亡命,峨散其黨與,先後捕治置諸法。三遷通永道,以母憂歸。起天津道,仍調通永道,以父憂歸。未一年,上命署清河道,服闋真除。四十五年,遷湖北按察使。石首有寡婦,兄公謀其產,誣之,死於獄。峨治官書發其枉,逮其兄公至,親鞫,論如律。
四十六年,遷安徽布政使,調山西。四十八年,擢廣西巡撫。甫兩月,遷直隸總督。輔國公弘晸遣仆至靜海冒占入官地,事聞,上諭峨:“遇王公以下私遣人乾有司,無問是非曲直,即據實奏聞。”長蘆鹽政徵瑞奏漕艘至楊村,以民船剝運,鹽運遲誤。上謂非特鹽運遲誤,且恐商貨壅滯,令峨赴天津與徵瑞議民船編號輪雇,照例發價,並定赴通回空限期,下部議行。分疏劾中倉監督趙元搢嗾毆民至死,三河知縣王治岐挪用旗租,並論如律。謁避暑山莊祝嘏,賜孔雀翎、黃馬褂。南宮民魏玉凱訴縣人李存仁習邪教,上遣侍郎姜晟會鞫。存仁坐誅,玉凱妄及無辜,論戍。
四十九年,上遣尚書金簡會勘盧溝橋下游沙淤,請於中泓五孔抽溝三道。上以抽溝水緩,命中泓五孔全行疏濬。徵瑞請捐銀三十萬造剝船濟運,上以直隸木材少,命湖廣、江西二省分造。峨奏言:“北倉存漕四十餘萬,俟新造剝船刑齊,先行運通。”上許之。五十一年七月,廣平民段文經、元城民徐克展為亂,夜入大名,戕大名道熊恩紱。峨奏聞,即督兵馳往捕治,得從亂者王國桂等,自列向習八卦教,及文經、克展蓄謀為亂狀。上令峨捕文經、克展,久之未獲,累降旨詰責。十月,河南巡撫畢沅奏於亳州獲克展,檻送京師,而文經終未能得。五十二年,命停峨本年廉俸。山東學政劉權之迎眷屬赴官,途遇盜,峨坐奪官,命留任。
五十三年,命偕山東巡撫長麟等勘議糧艘在德州剝運。五十五年,巡城御史穆克登額等獲建昌盜,自列嘗劫建昌錢鋪,有同為盜者,系清苑獄二年未決。上責峨廢弛,遣侍衛慶成逮清苑知縣米復松詣京師,下刑部論罪;奪峨孔雀翎、黃馬褂,降調兵部侍郎。未幾,擢尚書。五十六年,命如河南按虞城民訴縣役事,又如江西按廣豐武弁包漕、崇義民發冢棄骸事,並訊明,論如律。峨至崇義,入深山中勘冢地,江西民稱之。五十七年,從上幸熱河,賜還孔雀翎、黃馬褂。六十年,以疾乞解任,加太子少保,原品休致。卒,賜祭葬,謚恪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