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閱讀過的《論合作社》

劉少奇閱讀過的《論合作社》

這本劉少奇閱讀過的列寧、史達林、毛澤東《論合作社》一書,陳列在劉少奇紀念館的展廳里,屬國家二級文物。書長17厘米,寬11.5厘米,重32克,共45頁。它是1949年2月中共中央印發給中央領導同志的學習研究資料。在學習期間,劉少奇通讀了全書,並作了重點圈閱,體現了劉少奇在建國初期對我國建立和發展合作社經濟所進行的深入研究。1988年2月,王光美將此書捐贈給了劉少奇紀念館。現收藏於劉少奇同志紀念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劉少奇閱讀過的《論合作社》
  • 館藏地點:長沙市寧鄉市花明樓鎮炭子沖村
  • 所屬年代:近現代
  • 所屬博物館:劉少奇同志紀念館
  • 所屬地區:湖南長沙
基本信息,文物介紹,

基本信息

規格:長17厘米,寬11.5厘米
重量:32克
級別:國家二級文物
收藏:劉少奇同志紀念館

文物介紹

劉少奇同志紀念館的展廳里陳列著一本簡裝本的《列寧、史達林、毛澤東論合作社》,這一本書是劉少奇在1949年到1951年間多次閱讀過的,書長17厘米,寬11.5厘米,共45頁。黃色封面,封面右上角打有“90654”圖書編號,左上角蓋有“劉合字341號195年月”長方形圖書印章,從右至左印有豎排的“黨內研究資料”“書名、“中共中央東北局秘書處編印,一九四九年二月”等文字。經鑑定為國家二級文物。
1949年2月,中共中央為發展新中國合作社經濟,收集了列寧、史達林、毛澤東關於合作社的闡述,編成這本《列寧、史達林、毛澤東論合作社》,作為學習研究資料印發給中央領導同志,此書後為劉少奇自己保存。在學習期間,劉少奇通讀了全書,並作了重點圈閱,例如:列寧論述的“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條件下,在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取得了階級勝利的條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會主義制度”、“合作社的發展就等於社會主義發展”、“目前我們應該特別加以支持的一種社會制度就是合作社制度,這一點我們現在必須認識到而且必須付諸行動”。“我國農業應當循著新道路去發展,即循著通過合作社吸引多數農民來參加社會主義建設的道路,循著把集體制原則逐步套用於農業,起初套用於農產品銷售方面,然後套用於農產品生產方面這一道路去發展。”等等。它體現了劉少奇在建國前後對我國建立和發展合作社經濟所進行的深入研究。
劉少奇一貫重視合作社工作。1948年12月,劉少奇在華北財政經濟委員會會議上指出:“沒有合作社,無產階級就不能領導農民,不能實現無產階級與農民的聯合,這在新中國的經濟建設中是一個帶決定性的的問題。”
新中國成立後,劉少奇在中央分工主管全國合作總社工作。當時總社領導的合作社,包括農村供銷合作社、城市消費合作社、城鄉手工業合作社,以及信用合作社等。為了管好合作社的工作,劉少奇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反覆閱讀和潛心研究這本《列寧、史達林、毛澤東論合作社》和有關經典著作。他還從供銷合作總社調來大批現實材料,仔細分析和研究。為了制定相關的方針政策,他幾次前往供銷合作總社找人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這一期間他閱處和起草的有關合作社的材料和檔案達300多件。這段時間,劉少奇工作非常繁忙。有時候,連自己的女兒見他一面都成為一種奢望。現年83歲的他女兒劉愛琴回憶:1949年她隨父親從莫斯科回國後,一次,她實在想看看父親,但看到父親在聚精會神地閱讀檔案,不忍心去打擾他,於是就站在父親辦公室的門口望著他,父親發現她後,就向她招招手,示意要她過去,摸摸她的頭,摟摟她的腰,意思是說別打擾我了,而父親的頭始終也沒有離開辦公桌上的檔案。
1950年7月5日至27日,中華全國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期間,劉少奇召集政務院財經委等部委領導和各大行政區負責人座談,討論怎樣使合作社走上正軌。25日,劉少奇在中南海懷仁堂向代表們作了《在全國合作社工作者第一次代表會議上的報告》,總結了解放區和建國初期合作社運動的經驗,指出當時主要發展農村供銷合作社、城市消費合作社和城鄉手工業生產合作社。會議剛結束不久,他又到合作總社指導工作,並對總社領導人說:合作社是民眾工作,又是經濟工作,業務工作,要把合作社業務上一系列問題解決好,才能使它健康發展。
1951年夏天,為了總結我國合作社的經驗,進一步指導合作社工作,劉少奇伏案寫作,深入剖析供銷合作社一系列方針政策問題。那時,他在中南海的辦公室,別說沒有安裝空調,就連一台電扇也沒有。而他的工作習慣又恰恰是中午開始辦公直到深夜。盛夏酷暑,他仍不停筆,汗流浹背,就穿個背心寫。三易其稿,終於完成了《關於合作社的若干問題》一文,這一名篇可以說是他對農村供銷合作社系統探討、獨具特色的重要文獻。它著重論述了農村供銷合作社的基本任務以及完成這些任務的辦法,接著,劉少奇又在這篇論文的基礎上寫出了《關於合作社問題的決議(草案)》,萬餘言的決議草案他寫了兩稿,除主要講農村供銷合作社外,還新增加了城市消費合作社和城鄉手工業合作社兩節。1951年9月底,劉少奇又將這個草案改寫成《論合作社問題(初稿)》。這篇近2萬字的論文,進一步對農村供銷合作社的各項政策作了具體說明,並在全國各大行政區合作社主任會議上印發了,後來農村供銷合作社絕大部分都是按劉少奇這篇著作的精神來開展工作的。
期間,劉少奇還指導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登記辦法(草案)》、《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章程》等法規性檔案。
劉少奇潛心研究列寧、史達林、毛澤東關於合作社經濟的理論,同時又注意將馬克思主義原理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豐富和發展了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關於合作制的理論。在他倡導下建立的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對建國初期恢復被戰爭破壞的國民經濟,加強城鄉物資交流,保證廣大農民的生產和生活資料的供應,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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