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實(明代官員)

劉實(明代官員)

劉實(1396—1461)字嘉秀,號敬齋,江西安福人。宣德五年(1430年)進士,入翰林。正統初為金華府通判,泰時召修《宋元通鑑綱目》於東閣,天順四年擢南雄知府,因忤朝使宦官,被誣下詔獄,庾死,南雄人為之立祠。其孫劉丙,另有傳。劉實為詩文時有高趣,草書飄逸師晉體。

基本介紹

  • 本名:劉實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時間:1396
  • 去世時間:1461
明史 列傳第四十九》
劉實,字嘉秀,安福人。宣德五年舉進士。居三年,選庶吉士正統初,授金華府通判。仍歲荒旱,請蠲租,且贖還饑民子女。義門鄭氏族大,不能自給,又買馬出,供山西郵傳,困甚,亦以實言獲免。母喪歸,廬墓三載,起順天府治中。
景泰時,侍臣薦其文學。召修《宋元通鑑綱目》。實為人耿介,意所不可,雖達官貴人不稍遜。然頗自是。見同曹所纂不當,輒大笑,聲徹廷陛,人亦以此忌之。
天順初,還原任。四年擢知南雄府。商稅巨萬,舊皆入守橐。實無所私。中官南雄,入譖言,府僚參謁,留實折辱之。民競前擁之出,中官慚,將召謝之,實不往。中官去,至韶州,聞韶人言:“南雄守且訟於朝矣。”懼,馳奏,誣實毀大不敬。逮下詔獄。實從獄中上書言:“臣官三十年,未嘗以妻子自隨,食粗衣敝,為國家愛養小民,不忍困之,以是忤朝使。”帝覽書,意稍解,且釋之,而實竟死。
實苦節自持。政務紛遝,未嘗廢書,士大夫重其學行。其歿也,南雄人哀而祠之。孫丙,自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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