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存有(青海省海東市政協教科文衛和學習文史委員會原副主任)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存有,男,漢族,1969年7月生,青海樂都人,中央黨校本科學歷,1993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東市政協教科文衛和學習文史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12月,決定給予劉存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存有
  • 民族:漢族
  • 籍貫:青海樂都
  • 出生日期:1969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免去職務,雙開處分,

人物履歷

1993年7月至1998年12月 平安縣寺台鄉人民政府幹部;
1998年12月至2009年12月 平安縣委組織部科員;
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 平安縣委組織委員;
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 平安縣平安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2年11月至2015年6月 平安縣三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 海東市平安區三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 海東市平安區高原富硒現代農業示範園區管委會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 民和縣農牧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 民和縣農業農村和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 民和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 海東市政協教科文衛和學習文史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8月免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9月,據海東市紀委監委訊息:海東市政協教科文衛和學習文史委員會副主任劉存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海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2年12月20日,政協第三屆海東市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免去劉存有同志政協第三屆海東市委員會教科文衛和學習文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雙開處分

2022年12月,經中共海東市委批准,海東市紀委監委對海東市政協教科文衛和學習文史委員會原副主任劉存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經查,劉存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私慾膨脹,甘於被“圍獵”。在任平安區三合鎮人民政府鎮長期間違規報銷個人消費,對財務工作監管不力,套取鄉鎮工程項目資金設立“小金庫”,與他人合謀侵吞公共財物;在任平安區、民和縣農牧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幫助相關企業承攬農牧工程項目中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劉存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劉存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