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劍峰(電子工業部副部長)

劉劍峰(電子工業部副部長)

劉劍峰,1936年6月生。河北寧河(今屬天津市)人。大學文化程度。195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畢業於蘇聯基輔工學院無線電工程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劍峰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北寧河
  • 出生日期:1936年6月
簡歷,工作生涯,

簡歷

劉劍峰,1936年6月生。河北寧河(今屬天津市)人。大學文化程度。195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1年畢業於蘇聯基輔工學院無線電工程系。同年回國。歷任河北半導體研究所課題組組長,南京固體器件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長、所長、黨委書記,電子工業部副部長,高級工程師。1988年起任中共海南省工委副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1989年9月在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第三次會議上,當選為海南省省長。1992年10月在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1993年4月任電子工業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1998年任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長、黨委書記,2002年5月退出領導崗位。劉劍鋒同志為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七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共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劉劍峰

工作生涯

1940年因家裡生活困難,劉劍峰全家投奔到東北長春市的舅舅家。父親劉振庭當會計勉強維持全家的生活,在日本人統治下生活了五年,直到1945年8月15日全國抗戰勝利。1943年到1948年在長春市東二道街國小學習。1948年秋,解放軍圍困長春,全家步行離開長春投奔解放區,當從長春走到四平時,長春解放,全家又返回長春,又繼續在東二國小學習,後升入長春市第一中學。 1950年抗美援朝期間,在國中讀書時就積極報名參軍,因年齡太小(只有16歲),轉至長春貿易學校繼續初、高中學習。到高中一年級,由於哥哥劉學千從長春鐵路調往太原鐵路,1953年全家又搬至太原,隨後即轉學到太原第六中學(進山中學)繼續高中學習。1955年7月高中畢業,參加全國高考,被錄取為留蘇預備生,後在原俄語學院學習一年俄語並準備出國。1956年5月6日在即將出國前加入共產黨。1956年6月赴原蘇聯烏克蘭加盟共和國首都基輔,在基輔工學院無線電系半導體專業學習五年,並於1961年7月獲得優秀畢業生證書和工程師稱號。1961年7月回國,在原俄語學院參加回國政治學習兩個月。1961年9月分配到國防科研單位工作,前後22年,從北到石家莊,後又到南京,從技術員、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直到擔任研究所副所長、所長、黨委書記。這22年主要是搞科研和科研管理工作。帶領課題組研製出國防急需的變容二極體、限幅二極體和PIN開關等微波半導體器件。研究所研製的科研成果,許多都是國防急需、填補我國空白、具有世界領先水平的產品。現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在鄧小平同志大膽啟用年輕幹部的指示下達後,經過考核,1984年7月被中央任命為電子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後又兼任紀檢組組長。先後在江澤民部長、李鐵映部長的領導下,負責電子工業系統的整黨、幹部工作,以及電子元器件的研究與生產。1988年2月在海南省建省前夕,奉調去海南,先後任中共海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海南省省長。在省長任內劉劍峰根據海南實際提出了“用政策、打基礎、抓落實”的工作總方針,為海南經濟特區的改革開放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海南工作的五年,是海南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1993年中央又調劉劍峰迴北京,任電子工業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在胡啟立部長領導下工作五年。並於1996年任部黨組書記。這期間對我國電子工業發展,特別是微電子工業發展提出了較為成熟的建議。組織制定了電子工業行業長遠規劃、產業政策和加強電子行業管理的若干意見,積極促進了國民經濟信息化工作,努力探索電子行業國有企業改革、改造工作,建立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新模式,收到較好的效果。
1998年任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長、黨委書記。在民航工作的四年里,堅持“安全第一”,狠抓安全工作,嚴格規範科學化安全管理,加快和健全新的安全管理體制,創造了22個月的安全生產周期。同時也認真抓了全行業的經濟效益工作,積極開拓市場,規範國內航線票價,嚴格控制運力增長,加強企業內部理,1999到2001年連續三年扭虧為盈。這四年中最重大的一項工作就是深化民航體制改革方案的制定,經過三年的充分論證和調研,制訂了比較切合實際的政企分開的體改方案,直屬企業自願組成六大企業集團,與民航總局脫鉤,真正實現政企分開。機場下放地方管理,調動地方積極性。這個方案已得到國務院的通過和中央常委的批准,這是民航五十年來程度最深、範圍最大的改革。
劉劍峰同志政治立場堅定,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大局意識,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態度堅決。重視理論學習,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長期在地方和中央國家機關擔任黨政主要領導職務,有豐富的領導工作經驗。組織領導能力強,考慮和處理問題比較細緻、全面。重視“兩手抓”,注意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事業心、責任感強,工作兢兢業業、任勞任怨,作風深入民主,能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為人正派,團結同志,平易近人,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在幹部民眾中有較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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