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信平

劉信平

劉信平,一級律師,現執業於廣東華寅律師事務所,為該所合伙人。從事法律工作33年。先後畢業於的西南政法大學和武漢大學,並取得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信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業律師
  • 執業機構:廣東華寅律師事務所 
  • 執業類型專職 
  • 執業地點:廣東省深圳市
基本資料,執業領域,工作經歷,出版圖書,社會職務,學術著作,經典案例,

基本資料

姓名
劉信平
所內職稱
合伙人
執業機構
廣東華寅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14403199610578659
機構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上步南路上步大廈15F-3,15G

執業領域

民商事案件以及重大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涉及國際貿易、智慧財產權、外商投資、海商海事、房地產、公司法律事務等。重大刑事案件涉及集資詐欺、受賄、走私、販毒、詐欺、企業職務犯罪等。

工作經歷

1987年研究生畢業後開始即從事法律工作(在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有限公司工作)。
1994年開始在深圳市執業。

出版圖書

作者名稱:劉信平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08年5月1日
《侵權法因果關係理論之研究》是200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信平。

社會職務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法律顧問專家庫專家;
深圳市政府採購中心評審專家。

學術著作

《侵權法因果關係理論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論文《美國侵權法中的事實自證規則研究》,載《法律適用》,2005年10月期;
論文《美國侵權法因果關係中的可預見性規則研究》,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33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論文《美國侵權法中的知情後同意規則研究》,載《廣東律師》,2005年第3期;
論文《美國侵權法中的嚴格規則研究》,載《中國律師和法學家》,2005年7月期;
論文《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確的法律後果》,載《深圳法制報》,1999年8月24日第6版;
論文《仲裁管轄權制度的若干法律問題》,載《商事仲裁理論與實物題》。

經典案例

深圳市易某電子有限公司訴深圳市馳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案;
深圳市德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某電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深圳市易某電子有限公司、深圳超某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財產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深圳市永某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易某電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深圳市易某電子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華某電實業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
我國入世後的海事第一案:蛇口某貨櫃碼頭公司訴東莞市某運輸公司的沉船侵權案;
任某(英國)有限公司訴景德鎮華某電器總公司國際貿易糾紛仲裁案;
傅某妍、童某蓉房屋買賣契約糾紛案,劉律師代理被告提出反訴,二審轉敗為勝;
王某良訴深圳天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技術契約轉讓糾紛案;
香港寶某國際有限公司訴佑某泰電腦(深圳)有限公司國際貿易糾紛案;
顧某平、婁底市某貿易有限公司、常州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等犯走私廢物罪,劉律師為走私廢物案件主犯辯護,該主犯獲輕判;
高某被指控涉嫌故意殺人罪,劉律師為高某辯護,最後檢察院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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