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
1938年10月,劉乃哲所在部隊,整編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1937年8月,國共合作後,陝北的紅軍主力改編的,簡稱八路軍)山東縱隊二支隊。
1939年,他所在的部隊又整編為八路軍山東縱隊二旅五團,劉乃哲在二營任班長。有一次,日本侵略軍和偽軍100多人,包圍了劉乃哲所在部隊的團機關,他所在營承擔了掩護團機關突圍任務。劉乃哲帶領全班戰士衝鋒在前,經過激烈戰鬥,部隊突圍成功,他因身負重傷,住院治療。劉乃哲出院後,回到原部隊擔任排長,後又調任八路軍山東縱隊二旅五團鋤奸股幹事。
1943年,中共中央發出“精兵簡政”指示,八路軍山東縱隊二旅五團撤銷,劉乃哲隨團機關部分幹部到沭水縣,改編為沭水縣獨立營,他在教導隊任指導員。3個月後,劉乃哲被派到沭水縣沭河西遊擊區任中共特支書記,兼任武工隊指導員。
1942年秋,武工隊調回縣裡,劉乃哲經組織安排到地方工作,擔任山東省沭水縣洪瑞區中共特支書記。他發動人民民眾組織農會,開展減租減息,組織成立聯防隊,打擊日本軍隊的侵略。在一次抵抗日本侵略軍和偽軍的戰鬥中,他的兩腿中彈負重傷,經民兵們的奮鬥搶救,護送到醫院治療。
1946年,劉乃哲傷愈出院後,組織分配他到山東省濱海地委幹部訓練班任指導員。3個月後,他又調任中共臨沭縣玉山區委書記。玉山區的中共組織健全,民眾基礎好,是魯南、魯中、濱海地區的大後方。劉乃哲到任後,組織了100餘名基本民兵的武裝隊伍,打退了國民黨軍隊和還鄉團的進攻,受到了中共濱海地委的通報表揚。1947年9月,劉乃哲調任山東省臨沭縣武裝部長。
1948年8月,組織安排到劉乃哲擔任臨沭縣支前擔架團團長,帶領全團民工支援了濟南戰役和淮海戰役。淮海戰役後,組織安排劉乃哲及擔架團的幹部繼續執行支前任務,他擔任了安徽省滁縣支前委員會副主任,協助地方政府組織人民民眾支援中國人民解放軍過長江。解放軍打過長江後,劉乃哲隨部隊到達江蘇省四經,擔任四經糧站站長。後來,他又隨部隊進入上海,參加了接收糧食的任務。
1949年6月,上級命令,劉乃哲和其他支前幹部前往南京集合,全部編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西南服務團,他任中隊長。是年10月1日,劉乃哲隨西南服務團從南京出發,向西南挺進。
1949年11月27日,綦江解放。12月13日,西南服務團二支隊四中隊九分隊(也稱“綦江分隊)先頭部劉乃哲等10人到達綦江。16日,西南服務團綦江分隊與中共綦江縣委正式會師。20日,綦江縣人民政府成立,劉乃哲任縣長。24日,綦江縣征糧委員會成立,劉乃哲任主任委員,組織西南服務團綦江分隊幹部、綦江縣中共黨員、青年知識份子培訓班學員共300多人,加上駐綦解放軍炮九團的指戰員200餘人,編成六個征糧工作隊,分赴全縣各區開展工作。
1950年1月28日,中共綦江縣委成立,劉乃哲任副書記。4月,綦江縣剿匪指揮部成立,劉乃哲任副指揮長;為了團結各界人士共同剿匪反特,成立了綦江縣治安委員會,劉乃哲任主任委員。6月,中共綦江縣委書記向天培調走,副書記劉乃哲主持全面工作。劉乃哲還被選為綦江縣首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副主席,綦江縣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主席。12月,劉乃哲兼任中共綦江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不再擔任綦江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1951年8月,中共綦江縣委保密委員會成立,劉乃哲兼任主任。
1952年7月,劉乃哲被任命為中共綦江縣委書記。
劉乃哲在綦江任職期間,在中共綦江縣委領導下,帶領全縣人民完成了建立和鞏固人民民主政權、征糧剿匪、減租退押、清匪反霸、鎮壓反革命、土地政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和穩定物價、恢復國民經濟的任務。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心撲在工作上,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廉潔奉公,在實際行動上處處體現是人民的公僕。劉乃哲經常深入基層幫助工作,調查研究解決問題,和一般工作人員一樣,自帶被蓋卷,與當地幹部或農民同吃同住,並沒有報過出差費。一次,劉乃哲帶上警衛員到永新檢查工作,衣服穿髒了,自己拿到河邊去洗,民眾見了都說縣長自己洗衣服,從古以來還未聽說過。在剿匪鬥爭中,劉乃哲深入第一線,率領軍民肅清匪亂。三角匪首吳爾安暴亂,劉乃哲親自帶領一個連的部隊追剿。又一次,劉乃哲到三角區幫助工作,土匪進場了,他對大家說:“不要怕,我在這裡”。他一面把區裡的人員和武器集中起來進行反擊,一面和縣裡聯繫派兵支援,終將土匪擊退。在開展減租退押運動中,劉乃哲和縣農協會主任曹伯章帶領工作組到東溪搞試點,取得經驗後,才在全縣推開。在“三反”、“五反”中,劉乃哲代表縣委作檢查,特別嚴厲地檢討了個人在工作、生活作風上的一些缺點錯誤,誠懇希望大家批評,使到會人員深受感動。
1952年9月,劉乃哲調離綦江,到鐵道部第二工程局,先後擔任段長、隊長、處長等職務。1958年,他調任貴陽鐵路局處長。
1963年,劉乃哲調到鐵道部豐臺橋樑工廠,擔任中共豐臺橋樑工廠委員會書記、廠長職務。“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衝擊被奪權,下放到基層參加勞動。
1969年,劉乃哲受鐵道部派遣支援坦尚尼亞修建鐵路,他擔任坦贊鐵路軌枕廠廠長。
1972年,他回國後,繼續擔任鐵道部豐臺橋樑工廠廠長、黨委書記職務。
1983年,劉乃哲經組織批准離職休養,享受廳局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