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研究員

副研究員

副研究員是中國科學研究人員高級職務名稱。次於研究員。除思想政治、健康狀況等科學研究人員應達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職條件:任助理研究員 5 年以上或獲得博士學位後任助理研究員 2 年~3 年以上,且具有本學科較系統、堅實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能創造性地進行研究工作,解決工作中較複雜又有較重要意義的理論問題或技術問題;曾取得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實用價值的科學研究成果;能選定有較高學術意義或套用價值的研究課題,具有指導和主持課題組進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指導中、初級研究人員和研究生進行研究和學習的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副研究員
  • 職稱:對技術人員工作能力的表述
  • 職稱系列實習、助理、副研究員,研究員
  • 能力要求:開拓新的研究領域等
能力要求,評審標準,

能力要求

  1. 提出過本研究領域的中的意義課題,並主持研究工作。
  2. 掌握科學的研究方法並在科研中發揮主幹作用。具備指導研究生的能力。
  3. 主持過兩項以上省部級項目,並編寫項目中主要章節。
以上三項必須具備,以下幾條只需滿足兩條即可:
4.解決過本領域重大問題。
5.開拓新的研究領域。
6.作為主幹制定過政策法規。
7.作為骨幹引進過大項目並取得顯著效益。
根據我國人事部職稱管理評審制度規定,職稱是對技術人員工作能力的表述,是由職稱評定委員會評審的。研究員職稱系列包括實習研究員(初級),助理研究員(中級),副研究員(副高),研究員(正高)。

評審標準

1、學歷、資歷要求
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研究實習員資格4年以上,或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科研工作2年以上。
2、業務能力要求
(1)取得研究實習員資格以來,平均每年公開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成果2萬字以上。
(2)完成或參與完成省或市級項目1項以上。
(3)能獨立進行研究工作,並發表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調研報告。
3、破格晉升助理研究員資格
雖然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但取得研究實習員資格4年以上,或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取得研究實習員資格3年以上,在達到正常晉升的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破格晉升助理研究員專業技術資格
(1)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國家或省社會科學基金的省部級項目1項以上,或作為第一責任人完成市級項目1項以上。
(2)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規範獎勵三等獎1項以上,或省委、省政府(宣傳部、諮詢辦、政策研究室、文明辦、辦公廳等)調研二等獎、或市級規範獎勵一等獎1項以上。
(3)在國家核心期刊或國家重要報刊上發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論文調研報告2篇以上(須為第一作者);或參與公開出版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術專著、譯著,或編著的撰寫6萬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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