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核准辦法

由《江西省民辦高校聘任校長、副校長核准辦法》規定的副校長在各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和政策,保證民辦高校正常運行和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副校長核准辦法
  • 適用單位:各民辦高校
  • 屬性:檔案
  • 拼音:fu xiao zhang he zhun ban fa
作用
《江西省民辦高校聘任校長、副校長核准辦法》(試行)下發後,各民辦高校認真貫徹落實檔案精神,經核准聘任了一批校長、副校長,對於各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和政策,保證民辦高校正常運行和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與此同時,《核准辦法》在試行中,也有一些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根據各校試行中遇到的問題和督導專員反映的意見,我們對《核准辦法》進行了修改。現將經修改後的《江西省民辦高校聘任校長、副校長核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