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剩餘電流是指流過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主迴路電流瞬時值的矢量和,簡單的講就是電網與大地之間形成的故障電流,包括相線與大地之間的剩餘電流、零線與大地之間的剩餘電流、用電設備的剩餘電流等。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分類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是當人體可能接觸的電壓值超過了安全值或人體的觸電電流及其他對地故障電流超過了允許值時,能夠自動切斷電源以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電子設備。
1.根據動作方式分
電磁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零序電流互感器的二次迴路輸出電壓不經任何放大,直接激勵剩餘電流脫扣器,稱為電磁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其動作功能與線路電壓無關。
電子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零序電流互感器的二次迴路和脫扣器之間接入一個電子放大線路,互感器二次迴路的輸出電壓經過電子線路放大後再激勵剩餘電流脫扣器,稱為電子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其動作功能與線路電壓有關。
2.根據功能分
剩餘電流斷路器。剩餘電流斷路器是檢測剩餘電流,將剩餘電流值與基準值相比較,當剩餘電流值超過基準值時,使主電路觸頭斷開的機械開關電器。剩餘電流斷路器帶有過載和短路保護,有的剩餘電流斷路器還可帶有過電壓保護。
剩餘電流繼電器。剩餘電流繼電器是檢測剩餘電流,將剩餘電流值與基準值相比較,當剩餘電流值超過基準值時,發出一個機械開閉信號使機械開關電器脫扣或聲光報警裝置發出報警的電器。剩餘電流繼電器常和交流接觸器或低壓斷路器組成剩餘電流保護裝置,作為農村低壓電網的總保護開關或分支保護開關使用。
移動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移動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是由插頭、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和插座或接線裝置組成的電器,它包括剩餘電流保護插頭、移動式剩餘電流保護插座、剩餘電流保護插頭插座轉換器等,用來對移動電器設備提供剩餘電流保護。固定安裝的剩餘電流保護插座。由固定式插座和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組成的電器,也可對移動電器設備提供剩餘電流保護。
3.根據使用場合分
專業人員使用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這種剩餘電流保護裝置一般額定電流比較大,作為配電裝置中主幹線或分支線的保護開關用,發生故障影響範圍比較大,要求由專業人員來安裝、使用和維護。剩餘電流繼電器和大電流剩餘電流斷路器屬於這種形式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用於商用、辦公樓及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築物中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一般額定電流比較小,作為終端電氣線路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適合於非專業人員使用。主要是家用剩餘電流斷路器和移動式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4.根據動作時間分
一般型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無故意延時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主要作為分支線路和終端線路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延時型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專門設計的對某一剩餘動作電流值能達到一個預定的極限不動作時間的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延時型剩餘電流保護裝置主要作為主幹線或分支線的保護裝置,可以與終端線路的保護裝置配合,達到選擇性保護的要求。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套用
剩餘電流動作保護是低壓電網中防止剩餘電流造成故障危害的有效技術措施,也是防止電氣線路或電氣設備接地故障引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損壞事故的技術措施,一般採用多級保護方式。為充分發揮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保護效能,正確選擇、安裝和使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顯得尤為重要。
1.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選用
(1)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必須選用符合GB6829—1995《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的規定,具有國家3C 認證標誌的產品,其技術額定值應與被保護線路或設備的技術參數相配合。
(2)選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時要考慮到:供電方式、電氣設備的使用環境、被保護線路或設備的正常泄漏電流大小及被保護設備的具體情況及要求,以確定選用的型式及動作參數。
(3)根據保護範圍、人身設備安全和環境要求確定剩餘電流動作與保護裝置的電源電壓、工作電流、剩餘電流及動作時間等參數,選用帶有附加功能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如過電壓保護、過負荷保護、三相缺相保護等。
(4)電源採用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做分級保護時,應滿足上、下級開關動作的選擇性。一般上一級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的額定剩餘電流不小於下一級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的額定剩餘電流,這樣既可以靈敏地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又能避免越級跳閘,縮小事故檢查範圍。
(5)屬於I類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及手持式電動工具、生產用及臨時用電的電氣設備、施工工地的電氣機械設備、安裝在戶外的電氣裝置,必須安裝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6)機關、學校、賓館、飯店、企事業單位和住宅等除壁掛式空調電源插座外的其他電源插座或插座迴路也必須安裝剩餘電流保護裝置。
(7)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游泳池浴池的電氣設備以及醫院中可能直接接觸人體的電氣醫用設備必須使用剩餘電流保護裝置進行保護。
(8)針對當前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產品種類較多,低壓操作人員
水平參差不齊的現狀,在低壓電網中選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時應以“操作易簡不易繁、品種易少不易多、產品易熟不易生”為原則。
2.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安裝
(1)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前必須由經技術培訓考核合格的電工負責進行,首先應檢查產品合格證、認證標誌、試驗裝置,發現異常情況應停止安裝。安裝穿心式零序互感器,必須遠離交流接觸器、大電流母線及電流互感器(一般20 cm 以上),以防止磁場干擾引起誤動作。
(2)被保護的用電線路不得與其他用電迴路共用,不得有一線一地制用電,安裝總保護的變壓器中性點必須有良好的接地,電網零線不得有重複接地。
(3)安裝場所應無爆炸危險、無腐蝕性氣體,並注意防潮、防塵、防震動和避免日曬。
3.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作用
(1)剩餘電流保護裝置作為直接接觸防護的補充保護時(不能作為唯一的直接接觸保護),應選用高靈敏度、快速動作型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當人們一旦觸及220V帶電體時,剩餘電流保護裝置會在0.1s時間內迅速作出反應,而不致出現生命危險。
(2)建築電氣設計施工中只要合理選用和正確安裝,對保護人身安全和防止設備損壞,以及預防火焰將會有明顯的作用。
(3)剩餘電流保護裝置對配電線路的絕緣水平有監察作用。如果設備出現碰殼故障或絕緣損壞,就會有剩餘電流產生。當剩餘電流達到剩餘電流保護裝置的額定動作電流時,將立即動作切斷電源迴路。也就是說,在人尚未觸及故障設備危險的接觸電壓之前,就已經將故障線路切斷了。從而提前避免了觸電死亡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低壓電網中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的運行管理
要使安裝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發揮應有的保護作用,運行管理是關鍵所在,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有以下一些做法:
(1)供電營業所所長負責做好平時的運行維護工作,各低壓台區責任人分片包乾管理並具體落實執行,實行考核到人,責任到人。
(2)各分管員認真做好保護裝置的宣傳和運行工作,並促使用戶積極配合。
(3)保護裝置的各級技術參數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執行。
(4)每台三相總保裝置,必須設運行記錄卡,分管員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保護裝置正常在記錄卡“正常”欄打“√”,保護裝置不正常在“不正常原因”欄寫發生故障原因。
(5)總保護裝置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接地試跳。
(6)保護裝置若發生故障,必須在發現或接到通知後24h內進行修復或調換,若是線路故障而使保護裝置不能正常投運的,則須查出故障點修復後方可送電。
(7)對運行的保護裝置任何單位或個人都無權擅自停用或指使、強迫他人將保護裝置強送或退出運行,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一切後果皆由責任人承擔,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總結
總之,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在低壓電網中的套用,可以大幅度提高電網運行的安全性,對進一步保證人身和用電設備的安全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斷發現和有的放矢地解決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在裝設、配置、使用和管理中的各種問題,從安全的點點滴滴抓起,從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入手,才會有供電、用電的安全保障,才能為電力事業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