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溪別墅》是洪邁創作的詩作,創作於宋代。洪邁(一一二三~一二○二),字景盧,號容齋,鄱陽(今江西鄱陽)人。皓子,適、遵弟。高宗紹興十五年(一一四五)進士,授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入為敕令所刪定官。以父忤秦檜,出教授福州。累遷左司員外郎。三十二年,進起居舍人,假翰林學士使金,不屈被拘,回朝後以辱命論罷。起知泉州。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知吉州。三年,遷起居郎,拜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仍參史事。六年,知贛州,尋知建寧府。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知婺州。十二年,以提舉佑神觀同修國史。十三年,拜翰林學士,上《四朝史》。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知紹興府,提舉玉隆萬壽宮。二年,以端明殿學士致仕。寧宗嘉泰二年卒,年八十(《容齋續筆》卷三《栽松》詩條言乾道五年年四十七。《宋史》未載卒年)。諡文敏。有《容齋五筆》、《夷堅志》、《萬首唐人絕句》、《野處類稿》等行於世。《宋史》卷三七三有傳。 洪邁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兩宋名賢小集》為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野處類稿》(簡稱四庫本)、民國胡思敬《豫章叢書》本(簡稱豫章本)。底本原附集外詩加注出處,與新輯集外詩合編為第三卷。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剩溪別墅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 作者:洪邁
龍停休憶柳垂堤,正喜高風集剩溪。
流水直隨青嶂下,孤煙更在白雲西。
村舂接響聲相赴,浦樹連雲望自迷。
無限新詩兼有酒,可能容我醉時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