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麻

宋大臣有罪,多先任為宮觀官,奪其實權,再由台諫官上書彈劾,皇帝同意後,詔令降官,逐漸貶斥,稱剝麻。

宋大臣有罪,多先任為宮觀官,奪其實權,再由台諫官上書彈劾,皇帝同意後,詔令降官,逐漸貶斥,稱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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