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漢朝的文帝和景帝都曾改元,但是沒有年號。其
改元的方式,就是重新計元年。比如本來已經九年了,到了第十年改元,就是把第十年也叫元年,而不叫十年。而“前元”“中元”“後元”這些就是後來的史官為了敘事的方便而追加的了,只是區別先後的符號而已,算不上是年號,真正年號始於漢武帝時,都是表達一定的意義的。
《
史記·
孝文本紀》記載:十七年,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壽”。於是天子始更為元年,令天下
大酺。也就是說文帝在17年因為得了這個“人主延壽”玉杯,覺得是上天給他加壽,所以為了順應天意,就改元了,把紀年從元年重新開始。這種現象並非始於漢文帝,《史記.
秦本紀》秦惠文王十四年即曾更為元年。
景帝有兩次改元,《史記》沒有給出具體的原因,在
孝景本紀中,可以看到,
“七年冬,廢栗太子為臨江王。十(二)月晦,日有食之。春,免徒隸作
陽陵者。丞相青免。二月乙巳,以太尉條侯
周亞夫為丞相。四月乙巳,立膠東王太后為皇后。丁巳,立膠東王為太子。名徹。”(註:當時還是以十月為一歲之首月,所以一年中先有十二月,再有二月)
這年發生了重大事件,廢栗太子
劉榮,立
劉徹,同時還發生了日食。可能是諸多事件促使景帝改元。
“中六年二月己卯,行幸雍,郊見五帝。三月,雨雹。四月,
梁孝王、城陽共王、汝南王皆薨。立梁孝王子明為濟川王,子彭離為濟東王,子定為山陽王,子不識為濟陰王。梁分為五。封四侯。更命廷尉為大理,將作少府為將作大匠,主爵中尉為都尉,長信詹事為長信少府,將行為大長秋,大行為行人,奉常為太常,典客為大行,治粟內史為大農。以大內為二千石,置左右內官,屬大內。七月辛亥,日食。八月,
匈奴入上郡。”
中六年又發生了日食,景帝再次改元,可能不是巧合。這一年梁孝王死了,他是景帝的親弟弟,
吳楚之亂立下大功,在
竇太后的支持下,有爭奪帝位的行動。景帝分梁國為5小國,明顯是削弱梁國實力,和武帝的“推恩令”是一個意思。同時在中央政府,景帝進行了官制調整。這一年發生了這么多變化,景帝於次年改元也算有道理。
漢文帝紀年
紀年
傳統紀年 | 公元紀年 | 乾支紀年 |
前元元年 | 前179年 | |
前元二年 | 前178年 | |
前元三年 | 前177年 | |
前元四年 | 前176年 | |
前元五年 | 前175年 | |
前元六年 | 前174年 | |
前元七年 | 前173年 | |
前元八年 | 前172年 | |
前元九年 | 前171年 | |
前元十年 | 前170年 | |
前元十一年 | 前169年 | |
前元十二年 | 前168年 | |
前元十三年 | 前167年 | |
前元十四年 | 前166年 | |
前元十五年 | 前165年 | |
前元十六年 | 前164年 | |
大事記
前179年(前元元年)
十二月,廢除一人犯罪誅及家族的連坐法。
三月,漢文帝下令賞賜老人,撫恤鰥寡孤獨,救濟窮困。
前178年(前元二年)
十一月,周勃復為丞相。
文帝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的人,議論朝政得失。
一月,文帝開闢籍田,作親自參加耕作的表示。
五月,廢除懲治誹謗、妖言的法規。
九月,下令減收本年的一半田租。
前177年(前元三年)
十一月,漢文帝詔令周勃免去丞相,使其回到封國。
任太尉灌嬰為丞相,廢除太尉官職。
前176年(前元四年)
前175年(前元五年)
前174年(前元六年)
十一月,淮南王劉長勾結
閩越、匈奴,欲謀反,被廢為
庶人。
冒頓單于卒,兒子
老上單于即位。漢文帝將劉氏宗族的女兒作公主嫁給老上單于,以結和親。
前173年(前元七年)
十月,漢文帝下令
列侯的母親、妻子、諸侯王的兒子和二千石級的官吏,不能擅自徵發、逮捕民眾。
前172年(前元八年)
前171年(前元九年)
前169年(前元十一年)
六月,賈誼上疏建藩封子弟為王。
漢文帝採納晁錯建議,招募內地民眾遷徙邊塞。
前168年(前元十二年)
三月,廢除憑符證出入
關塞的制度。下令減收今年租稅的一半。
漢文帝採納晁錯的建議,允許民眾以粟買爵。
前167年(前元十三年)
二月,漢文帝下令建立皇帝耕種、皇后採桑的儀禮。
六月,漢文帝下令減收田租,減少軍隊。
前166年(前元十四年)
前165年(前元十五年)
晁錯建議更改法令,請求削減諸侯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