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由人類在社會實踐中組建的各種行為規範、準則及各種組織形式所構成的文化。它是一種處理社會關係的文化產物,具體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法律、家族、婚姻、軍事等制度,實行上述制度的各種具有物質載體的機構設施,以及個體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形式、反映在制度中的人的主觀心態等。制度在社會生活中可以說無所不在。大到國家的各種制度和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防法、國徽法、國旗法、勞動法、刑法、民法、工會法、經濟契約法、保險法、教師法、教育法等等,而且還在不斷地制定。我們生活周圍也是無所不見。如學校教育中的學分制、學位條例、教學管理制度、學生守則、學生管理辦法、圖書館借書須知等等。這些制度的背後,凝聚著人們特定的觀念、思想和心態。
尤其是不同國家、學校之間的教育教學制度,反映出不同的教育教學觀念。比如目前一般高校本科學生完成學業必須達到150—175學分之間,授課總量達到3000—3500學時。而有的高校大力壓縮學時,至少削減了三分之一的課時,達2000學時左右,留出充分的空間給學生自主學習。前者強調的是教師在教學中的主體作用,教學的目的就是向學生傳輸知識;後者則強調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教學的目的主要是向學生傳授治學方法和為人之道。中國的高校在學分的獲取上,多數院系比較注重本專業內容的深廣度,同時兼及少量其他專業的課程,對文理滲透、學科互補、邊緣拓展重視不夠。雖然這幾年也提出了大學教育“寬口徑、厚基礎”的口號,但它體現在學分制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和制度。它反映出中國高等教育中的弱點和弊端,以及傳統的教育教學觀念。
而美國哈佛大學則比較強調寬博的多學科基礎。他們在學分制上就有明確的辦法和規定。哈佛著意在本科階段實行通才教育,要求學生廣泛涉獵各領域中的知識,在此基礎上接受某一特定專業的訓練。本科一年級學生入學後暫不分專業,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在不同的專業領域選課。學生至遲在第二學年開始選定一個主修專業,只有在這個時候才可以認定這個學生是哪個系的。二年級學生需要根據自己的專業方向設計一套個人的選課方案,此後還可以變更專業方向。
每個全日制學生每學期一般要選4門課,4年畢業後至少要有32門課的良好成績。然而,要求學生必須上的專業課及其專業相關的課程,還不到全部課程的一半。哈佛大學對一年級本科生並未嚴格劃分專業,只是以六個領域的核心課程引導學生走向專業。全校核心課程的6個領域是:歷史學、科學、社會分析、道德修養、文學藝術和外國文化。核心課程是哈佛教學體制的一個特點,很能體現其教育指導思想。各專業的學生在畢業時,必須至少修滿8門核心課程,本專業領域的核心課程還不能計算在這8門課之內。這就迫使學生必須到專業以外的廣闊領域去學習。核心課程的地位、目標、內容和方法,與我們通常理解的公共課有所不同。這些課程不是向學生灌輸某種被定於一尊的成說,而是旨在引導學生掌握在最基本的領域中獲取知識的途徑,並使學生了解這些領域中多種多樣的知識和探索方法。其中包括怎樣學習各種不同的分析方法,這些方法的運用和價值等等。核心課程的著眼點,是向學生傳授不同領域中各有特色的思維方式。
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好的制度要比思想、技術、資金等更為重要。它是貫徹好的思想、推行某種技術、發揮資金效益的有力保證。有人就用一個十分通俗、形象的比喻,說明了一個好的制度在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地位。這個比喻是這樣的:從前有四個人合夥做飯用餐,每天有一個人負責分飯菜,並且規定分的人可以先拿,四人依次輪換。於是論到誰值日,他就往自己的飯碗中多加飯菜,每天那另外三人就十分不滿,從而造成了人際關係的緊張和不協調。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有人提出了新的規則,即每天值日的人分完飯菜後,由別人先挑,自己拿最後一份。於是,分飯菜的人惟恐自己少分,四份飯菜都十分均勻。這樣問題就迎刃而解。這個簡單的事例,應引起人們的深層思考。
有的經濟學家就曾提出“制度重於技術”的觀點。推動一國技術發展的主要力量不是技術自身的演進,而是有利於創新的制度安排。但在過去很長時期里,我們不恰當地估計了技術本身演進的推動力,以為只要充分運用政府動員資源的能力,投入足夠多的資金和人力,去開發和引進預定的各項高新技術,就能保證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事實證明,這不是一條多快好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途徑。過去數十年來我國制定了許多發展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以及知識經濟的規劃,其中不少規劃存在著就技術談技術的偏向,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去研究開發新技術,採用更靈活更有效的方式去引進新技術,而沒有在作出有利於創新的制度安排上下功夫。當出現了科研成果向生產轉移的速度過慢、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積極性等老大難問題時,不從克服企業制度、激勵機制存在的缺陷著眼去解決問題,而希圖通過“提高創新意識”、“加強技術進步指標考核”去加快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的進程,結果往往勞而無功,情況沒有任何改善。並引述諾斯和羅森堡等西方經濟學家關於技術和制度變遷歷史的研究、關於技術進步與制度安排之間關係的理論,對片面理解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提出了批評。如果要熱心於發展我國的高科技產業,就首先熱心於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建立起有利於高新技術以及相關產業發展的制度。這樣的制度安排才是推進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最強大的動力。檢驗一種制度安排是否適當的最終標準,在於它是否有利於發揮掌握著人力資本的專業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近年來西方一些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研究表明,決定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乃至一個企業高新技術發展狀況的最主要的因素,不是物質資本的數量和質量,而是與人力資本潛力發揮相關的經濟組織結構和文化傳統等社會因素。如果希望本地區高新技術產業能蓬勃發展起來,就不能只盯著物質資本或技術本身,而要把主要注意力放到創建有利於發揮人力資本作用的經濟體制、社會文化環境方面去。
文化
企主要包括企業領導體制、企業組織機構和企業管理制度三個方面。 企業制度文化是企業為實現自身目標對員工的行為給與一定限制的文化,它具有共性和強有力的行為規範的要求。它規範著企業的每一個人。企業工藝操作流程、廠紀廠規、經濟責任制、考核獎懲等都是企業制度文化的內容。 1、企業領導體制是企業領導方式、領導結構、領導制度的總稱。 2、企業組織結構是企業為有效實現企業目標而籌劃建立的企業內部各組成部分及其關係。企業組織結構的選擇與企業文化的導向相匹配。 3、管理制度是企業為求得最大利益,在生產管理實踐活動中制定的各種帶有強制性義務並能保障一定權利的各項規定或條例,包括企業的人事制度、生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一切規章制度。 企業的制度文化是行為文化得以貫徹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