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土分民之率是商鞅提出用來解決土地與人口的關係問題的一種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制土分民之率
- 提出者:商鞅
- 解決問題:土地與人口的關係
- 文獻資料:商君書?徠民
制土分民之率是戰國時代政治家商鞅關於土地與人口關係的定律。認為土地和人口必須保持平衡,“地方百里者,山陵處什一,藪澤處什一,溪谷、流水處什一,都邑、蹊到處什一,惡田處什二,良田處什四,以此食作夫五萬。”(《商君書?徠民》)及方圓百里土地,其中湖泊、河流、山地、城鎮、道路共占40%,壞田占20%,良田占40%,這一地區可容5萬農業人口。認為這種土地、人口比例關係是適度的。農業與非農業人口最好是百比一,最多不超過十比一,如各占一半,則是土地與人口失調。上述比例關係不論是否符合當時實際,但在兩千多年前提出,是十分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