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帖

刪帖

刪帖,又叫砍文、D文(D為英文"delete"的簡稱),是指將某位論壇參與者帖子刪除的行為,是一種隨網路文化而出現的新的網路管理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刪帖
  • 外文名:Delete posts
簡介,案件,治理,案例,

簡介

刪帖,又叫砍文、D文(D為英文"delete"的簡稱),是指將某位論壇參與者帖子刪除的行為,是一種隨網路文化而出現的新的網路管理方式
不少網站開辦了論壇,並向少數熱心於論壇建設的志願者賦予了一部分網路管理的許可權(板主),其中包括可以根據一定的價值判斷標準(例如板規)刪減其他論壇參與者的帖子內容的許可權。[1]
此外,刪帖可以指通過向某些人或組織繳納一定費用,要求對方刪除(負面)帖子的情況。中國大陸出現“危機公關公司”,聲稱能刪除對客戶造成影響的帖子、搜尋引擎結果、搜尋引擎快照等。[2]

案件

2015年5月湖北省蘄春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特大有償刪帖案,全國22個省市近2000人涉案,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一名26歲從事刪帖業務的犯罪嫌疑人4年淨賺780餘萬元。

治理

2013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出台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有償刪帖為非法經營罪。2015年初,國家網信辦等四部委還啟動了“網路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相關部門對有償刪帖等網路犯罪也多次進行嚴厲打擊。但每次打擊後,有償刪帖往往稍作收斂後便又沉渣泛起
破獲相關案件的困難之一是警方難以固定證據。翁常州介紹說,司法解釋出台後,余某等人刪除了電腦里許多之前的業務記錄,曾讓案件偵查陷入困境。而且,網路刪帖的交易往往經過多箇中介層層轉手,相互之間不保留聯繫方式。長鏈條的交易行為和幾乎“無痕”的交易信息,讓民警偵查起來非常困難。
而且,由於少數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警方在異地蒐集犯罪證據時遭遇不少阻礙。蘄春公安局相關人員介紹,此案的大量交易均通過新型網路金融企業轉賬,民警在查找相關證據和線索時,企業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不太配合,曾令偵查工作幾度受阻。
此外,更大的困難在於法律脫節。有法學專家表示,司法解釋對網路刪帖的需求方、執行者及中介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夠明確,導致一些人雖參與賺取灰色利益但未受到法律制裁。
清華大學網路傳播學教授瀋陽說,徹底清除有償刪帖的利益鏈和滋生土壤,還需要更加完善系統的法律法規,對有償刪帖等網路犯罪進行嚴懲,並對網路管理部門、網路編輯的權力進行約束。同時,建立有堵有疏的機制,對於惡意誣告誹謗、及虛假不實的信息要建立合法正規的刪帖程式及投訴渠道。

案例

2018年5月中旬,上海公安機關網安警方已破獲了新型網路犯罪案件,該案涉及20餘家媒體及近百家網站。魏某某、盧某兩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蒙某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取保候審。
2016年底開始,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夥同其團伙成員,偽造律師函、報案回執、營業執照等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為有償刪帖準備相關材料和憑證。有時冒充原創的新聞媒體,有時冒充企事業單位,以各種名義要求平台網站撤稿刪帖,涉及20多家媒體及近百家網站。截至案發,這一團伙有償刪帖千餘篇,非法獲利達300萬餘元。
2018年1月,網安部門接市委網信辦通報,稱有人假冒“上海市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的名義,向屬地網站傳送要求撤稿刪帖的郵件,存在有償刪帖的嫌疑。據此,公安機關隨即展開調查。
2018年2月,多家媒體轉載報導了某公司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的負面新聞。魏某某接單後,同樣是製造假冒的法律文書,他指使盧某冒充首發媒體名義向多家媒體撰寫撤稿函,這次他對措辭稍作修改,以首發媒體名義稱“收到有關部門反饋,文章所涉內容目前正在進行司法調查,不適合網路傳播”。
2018年3月,某P2P公司法人代表被爆出負面新聞,為避免引發投資人擠兌,該公司希望刪除網上的負面文章。很快,魏某某就通過QQ獲知情況並接單。他的QQ聊天記錄顯示,每條帖子他開價5000元,當時該公司這一負面報導共在6家平台網站發布。魏某某接單後,編造了“相關文章屬於未經授權轉載,涉及侵權,易引發社會輿論”的理由,以偽造“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郵件地址的手法,假冒“中國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發郵件至相關網站要求撤稿。刪帖成功後,該團伙從中非法獲利1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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