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種植類)》是2019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種植類)
- 外文名:Primary Agricultural Products Food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Planting)
- 標準編號:T/CCFAGS 006—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1月01日
《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種植類)》是2019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種植類)》是2019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楚東、熊傳武、陳紅、趙萌、潘秉偉、陶駿、任濤、梁寶龍、衛曉翌、林振銘、劉仲軍、Hervé Martin、任婧、王璐、劉宗仁、孫文...
即農業產品,如大米、高粱、花生、玉米、小麥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於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英文解釋 farm produce 分類 國家規定初級農產品是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品,不包括經過加工的各類產品。包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提高食用農產品質量,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種植、養殖、採集、捕撈而形成的,未經加工或者經初級加工,可供人類食用的產品,包括糧油、蔬菜、豆製品、瓜果、...
主要包括:未經加工或者經過初級加工的糧、油、菜、果、糖、茶、肉、蛋、奶、魚、蝦、貝、海帶等供人食用的農牧林和水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以其為原料,經過工業加工、製作的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製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產品。本規定所稱的食品安全,是指為使食品符合國家衛生和質量標準,對食品所含的農藥...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生鮮食品,是指種植、採摘、養殖、捕撈形成的,未經加工或經初級加工,可供人類食用的生鮮農產品,包括蔬菜、瓜果(林果)、食用菌、畜禽及其產品、水產品等。本辦法所稱生鮮食品安全,是指對生鮮食品中的農藥、獸藥、抗生素、生長激素、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進行控制,使其符合安全...
2016年1月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已於2015年12月8日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9月,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發布,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銜接落實法律有關要求,市場監管...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供人食用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的市場準入、退出、交易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食用農產品質量...
《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水產類)》是2019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楚東、熊傳武、陳紅、趙萌、潘秉偉、陶駿、任濤、梁寶龍、衛曉翌、林振銘、劉仲軍、Hervé Martin、任婧、王璐、劉宗仁、孫文波、林芳、劉曉慶、常小宏、張艷梅、段雨湖、梁黎東、王立新、袁飛、朱海、程軍、盧揚、王海、汪偉偉...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鮮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生鮮食品是指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或者經初級加工的,可供人類食用的生鮮產品,包括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及其產品和水產品等。第三條生產加工銷售的生鮮食品應當符合安全標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生鮮食品不得銷售。本條例...
《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畜禽類)》是2019年1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楚東、熊傳武、陳紅、趙萌、潘秉偉、陶駿、任濤、梁寶龍、衛曉翌、林振銘、劉仲軍、Hervé Martin、任婧、王璐、劉宗仁、孫文波、林芳、劉曉慶、段雨湖、常小宏、江浩、張艷梅、梁黎東、王立新、袁飛、朱海、程軍、盧揚、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