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遺囑

列印遺囑

列印遺囑,法律領域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編第三章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規定,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 年、月、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列印遺囑
  • 出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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