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繼承編解讀與套用

民法典繼承編解讀與套用

《民法典繼承編解讀與套用》,是2023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連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法典繼承編解讀與套用》
  • 作者:李連宇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3年4月1日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163353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法律法規新解讀”叢書作為一套實用型法律圖書,歷經四版,以其專業、實用、易懂的優點,贏得了廣大讀者的認可。自第四版後,相關法律規定已發生較大變化,司法實踐中也出現了不少新的法律問題,第五版立足“實用”,以關注民生、服務大眾為宗旨,切實提升內容實用性;致力“易懂”,使本叢書真正成為“遇事找法者”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的利器。本叢書選取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領域,將各領域的核心法律作為“主體法”,並且將與主體法密切相關的法律規定彙編收錄。
《民法典繼承編解讀與套用》分冊收錄了《民法典》第六編繼承的內容及關聯法律規定。繼承制度是關於自然人死亡後財產傳承的基本制度。繼承法相關法律規範是財產法律制度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
第六編 繼承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條【繼承編的調整範圍】
第一千一百二十條【繼承權的保護】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的開始時間和死亡時間的推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範圍】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定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和遺贈的接受和放棄】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權的喪失】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規則】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酌情分得遺產權】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繼承的處理方式】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作為遺囑見證人的消極條件】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必留份】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與變更】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遺囑無效的情形】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附義務的遺囑繼承或遺贈】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遺產管理人的選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遺產管理人的職責】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遺產管理人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條【遺產管理人的報酬】
第一千一百五十條【繼承開始的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遺產的保管】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轉繼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遺產的確定】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按法定繼承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胎兒預留份】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遺產分割】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再婚時對所繼承遺產的處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遺贈扶養協定】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遺產分割時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的遺產的處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限定繼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遺贈與遺產債務清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的債務清償】
關聯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
(2020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台灣的合法繼承人其繼承權應否受到保護問題的批覆
(1984年7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產權從未變更過的祖遺房下掘獲祖輩所埋的白銀歸誰所有問題的批覆
(1987年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原生活補助費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繼承的批覆
(1983年9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招遠縣陸許氏遺產應由誰繼承的電話答覆
(1985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土改後不久被收養的子女能否參加分割土改前的祖遺房產的批覆
(1986年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成年的養子女,其養父在國外死亡後回生母處生活,仍有權繼承其養父的遺產的批覆
(1986年5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有無繼承其遺產權利的答覆
(1987年7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錢伯春能否繼承和尚錢定安遺產的電話答覆
(1987年10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王安貴訴王景齋繼承案的電話答覆
(1987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湯真發訴劉天權繼承一案的復函
(1989年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蔣秀蓉訴彭潤明、邱家樂、朱翠蓮繼承清償債務糾紛一案的批覆
(1991年1月26日)
遺囑公證細則
(2000年3月24日)
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
(2009年10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分家析產的房屋再立遺囑變更產權,其遺囑是否有效的批覆
(1985年11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財產共有人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部分有效處分他人的財產部分無效的批覆
(1986年6月20日)
遺贈扶養協定公證細則
(1991年4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王晏和房屋繼承申訴案的批覆
(1985年4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父母的房屋遺產由兄弟姐妹中一人領取了房屋產權證並視為己有產生糾紛應如何處理的批覆
(1987年6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馮鋼百遺留的油畫等應如何處理的批覆
(1987年6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產權人生前已處分的房屋死後不應認定為遺產的批覆
(1987年6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盲人劉春和生前從事“算命”所積累的財產死後可否視為非法所得加以沒收的電話答覆
(1987年10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的批覆
(1987年10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劉士庚訴定州市東趙莊鄉東趙莊村委會白銀糾紛一案的批覆
(1988年4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孫世界、孫世明與孫洪武等人房屋繼承申訴案的復函
(1990年2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王敬民訴胡寧聲房屋繼承案的復函
(1990年8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向勛珍與葉學枝房屋糾紛案的復函
(1990年11月15日)
實用附錄
分家析產協定(參考文本)
遺贈扶養協定書(參考文本)
遺囑(參考文本)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計算公式
繼承糾紛訴訟流程圖
重要法律術語速查表
實務套用速查表
01.公民的人身權可否被繼承?
02.繼承開始後,會產生哪些法律效力?
03.哪些財產、權利不可繼承?
04.確定遺產範圍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05.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的,被繼承的遺產應如何處理?
06.根據法律規定,哪些特定類型的財產性權益可以繼承?
07.遺贈和遺囑繼承的區別是什麼?
08.遺贈扶養協定與遺贈的區別是什麼?
09.繼承權的承認或者放棄規則是什麼?
10.遺贈的承認或者放棄規則是什麼?
11.放棄繼承權後會產生哪些法律後果?
12.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應注意哪些問題?
13.喪失繼承權會產生哪些後果?
14.因犯罪被判死刑的人是否還有繼承權?
15.繼承權的喪失是否須經過司法程式確認?
16.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後,對生父母的遺產是否還有繼承權?養子女對其生父母的遺產是否享有繼承權?
17.聲明斷絕子女關係的父母子女之間是否還有權相互繼承遺產?
18.死者生前未立遺囑,也未立遺贈扶養協定,其遺產如何繼承?
19.放棄繼承權,其晚輩直系血親是否還能代位繼承?
20.代位繼承與轉繼承有什麼區別?
21.如何認定喪偶兒媳、女婿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22.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23.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未分配給與其有扶養關係的繼承人以外的人遺產,當事人可否主張權利?
24.在遺產分割中,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25.自書遺囑有效成立,需要具備哪些要件?
26.代書遺囑中的見證人要符合什麼條件?
27.如何辦理公證遺囑?
28.遺囑人生前立了數份遺囑的,應如何處理?
29.在附義務的遺囑繼承和遺贈中,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履行義務?
30.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31.遺產中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若正值股票市場動盪時期,遺產管理人是否可以根據市場價格情況將股票出售,以防止股票貶值?
32.遺產管理人如何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33.遺產管理人在管理遺產過程中依法履行職責,應注意哪些問題?
34.繼承開始後,誰有義務通知尚不知道的繼承人?
35.存有遺產的人如何妥善保管遺產?
36.共有人之一死亡時,應如何繼承?
37.怎樣區分遺產和家庭共有財產?
38.對保留的胎兒份額應如何處理?
39.人工授精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40.遺產分割可以採取哪些方式?
41.如何製作遺產分割協定?
42.夫死妻再嫁,可否帶走所繼承遺產?
43.如何確定遺囑與遺贈扶養協定的效力優先順序?
44.遺贈扶養協定雙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是什麼?
45.遺贈扶養協定如何進行公證?
46.如何處理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
案例指引速查表
01.繼承人需要證明有血親關係嗎?
02.死亡賠償款能否作為遺產進行分割?
03.農村小產權房的使用權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04.遺贈扶養協定的效力優先於遺囑繼承嗎?
05.接受遺贈必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嗎?
06.“出走”妻子能否主張繼承丈夫遺產?
07.繼母與生父離婚後,是否有權繼承繼子女的遺產?
08.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能否代位繼承?
09.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人,分配遺產時,是否可以多分?
10.同一順序繼承人中,既有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又有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如何分配遺產?
11.自願贍養老人,如何認定盡到了扶養義務?
1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指定監護人也可以分得遺產嗎?
13.遺囑只能處分個人財產嗎?
14.老人去世,保姆主張按日記繼承遺產,能否得到支持?
15.代簽名遺囑效力如何認定?
16.被繼承人代書遺囑、見證人未全程見證,遺囑有效嗎?
17.夫妻之間代立遺囑行為是否有效?
18.列印遺囑的效力如何認定?
19.夫妻雙方共同對共有房產所立遺囑,一方撤回遺囑的行為是否影響另一方的遺囑效力?
20.錄音錄像遺囑的效力如何認定?
21.代書遺囑無效,其真實意思是否應當實現?
22.夫妻一方所訂立的遺囑中沒有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該遺囑效力應如何認定?
23.遺囑背面有補充遺言,是否影響遺囑的效力?
24.立遺囑人行為能力存疑時怎么處理?
25.遺贈扶養協定能否撤銷?
26.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可否申請法院為被繼承人指定遺產管理人?
27.債務人死亡後其全部繼承人均放棄繼承遺產亦不擔任遺產管理人情形下的債務如何處理?
28.利害關係人有爭議,法院指定遺囑管理人時應考慮何種因素?
29.被指定的遺產管理人如何清償被繼承人債務?
30.各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權且也無其他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各繼承人是否應承擔妥善保管遺產的義務?
31.遺腹子成活十天后死亡,是否享有繼承權?
32.撫恤金能否作為財產遺贈?
33.分割遺產清償債務時,是否要為未成年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34.繼承遺產的人是否應當繼續履行被繼承人的生前債務?
35.放棄繼承,對被繼承人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嗎?
36.遺產債務清償的主體和範圍如何確定?
李連宇,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專業法學碩士,現任職於中國法制出版社。從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長國際法、民法、公司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相關專業,法律功底紮實,寫作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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