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侯,是從秦朝到隋朝的一種爵位。列侯不是“侯爵”,列侯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是兩套不同的封爵系統,五等爵高於列侯。
列侯分為縣侯、鄉侯、亭侯三個等級,公侯伯子男為第一、第二品,縣侯為三品,鄉侯為四品,亭侯為五品。南齊取消了列侯中的縣侯,僅餘下四品的鄉侯和五品的亭侯。陳朝時列侯為八品。隋朝沿制,列侯八品,視千石。
三國魏至隋朝,因列侯為異姓封爵中較低等的爵位,故一般只可承襲三代,第一代封縣侯者,襲至第二代為鄉侯,襲至第三代為亭侯,第三代後不可再世襲,不過也有額外加恩襲至第四代的例子。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可世襲罔替。
封爵的三個層次:1.王爵;2.五等爵;3.列侯。
異姓爵位的八個等級:1.公爵;2.侯爵;3.伯爵;4.子爵;5.男爵;6.列侯(縣侯);7.列侯(鄉侯);8.列侯(亭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列侯
- 外文名:lie hou
- 起止時間:秦朝-隋朝
- 級別:低於公侯伯子男
- 品級:三品、四品、五品、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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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隋書·百官志上》:鄉、亭侯,第八品。並視千石。
縣侯,即食邑為縣之列侯。漢制列侯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三國魏置為第七等爵,位男下、鄉侯上。南朝宋因之。
列侯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食邑為鄉者稱鄉侯。魏文帝定爵制,鄉侯為第八等,位次縣侯下亭侯上。晉亦置。陳制官八品,秩視千石。
列侯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亭侯即指列侯食邑為亭者。三國魏文帝定爵制,亭侯為第九等。陳制,亭侯八品,視千石。
爵位介紹
列侯:魏晉有縣、鄉、亭侯,品秩在五等封爵之下。
在222年改制後,若有一些侯名出現,則就應該斟酌其是五等爵的性質(位在列侯之上),還是列侯性質。
公元222年魏文帝黃初年間創建五等爵後,列侯就居於五等爵之下。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地位均在列侯之上,列侯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有著嚴格的祿奉禮秩差距,自此直到列侯這一爵位取消,列侯都是異姓封爵中較低等的爵位。
級別
鹹熙元年(264年),在晉王司馬昭的主持下,創建了五等爵,列侯居於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之下,遂成為異姓的較低封爵。
魏文帝黃初年間,定爵制為九等: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亭侯。其中縣侯、鄉侯、亭侯統稱為列侯。
魏制定下王之後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再後為列侯(縣鄉亭侯)。
晉朝繼承魏末制度,列侯分縣侯、鄉侯、亭侯三等,食邑高低不等,都不立國,自置家丞、庶子。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居第一品、第二品,縣侯為第三品,鄉侯為第四品,亭侯為第五品。
南齊取消了列侯中的縣侯,只留下了鄉侯、亭侯兩等。鄉侯為四品,亭侯為五品。
陳朝爵制,鄉侯、亭侯均為第八品,視千石。
公元589年,隋朝滅陳,列侯一爵也隨之結束。
沿革
秦朝
秦朝廢除了周朝時期通行的卿大夫采邑制度,設郡、縣。
西漢
西漢的列侯封縣、封地稱國,食邑高低不等,少者百戶,多者如長平侯、冠軍侯等可達萬戶。侯國置相一人,相當於縣之令、長。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門大夫、洗馬、行人等家臣。列侯如果不任職或娶公主,就需要去封國居住,稱為“就國”或“歸故國”。列侯居京師則主爵中尉領之,就國則郡太守時時巡察之。
新朝
新莽時廢。
東漢
縣侯以縣立國,制度與西漢相同。鄉侯、亭侯不立國,只設定家臣。東漢列侯的食邑亦高低不等。
在漢代和曹魏時期的封爵制度上存在著兩個體系,一是王室的封爵體系,在漢代稱諸侯王,曹魏稱五等爵(原則上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對王室以外的功臣親近而言,則有另外一套封爵體系,漢代稱為列侯,曹魏時列侯分成三等,稱為縣侯、鄉侯、亭侯。曹魏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官品均是第一品,而縣、鄉、亭侯分別為第三、四、五品,兩者在祿俸禮秩上存在著嚴格的區別。
三國
蜀漢、孫吳的制度同東漢。
列侯:魏晉有縣、鄉、亭侯,品秩在五等封爵之下。
魏制定下王之後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再後為列侯(縣鄉亭侯)。
晉朝
西晉以後,雖然繼續保存了縣、鄉、亭侯這一列侯體系,但是,列侯的地位要比五等爵低得多,表現在品秩上,五等爵中,即使最低的男爵,也在第二品,而列侯中最高的縣侯,卻列在第三品。
魏晉南北朝魏晉之際,設定五等封爵,東漢以來的王、列侯二等封爵,變為王、五等封爵、列侯三大層次封爵。北朝取消列侯,王、五等封爵成為主要的封爵爵稱。
南朝
陳朝爵制,鄉侯、亭侯均為第八品,視千石。
隋朝
《隋書·百官志上》:鄉、亭侯,第八品。並視千石。
619年,唐朝滅隋,列侯一爵也隨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