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預防主義

刑罰預防主義是與刑罰報復主義相對應。把預防犯罪作為刑罰目的的一種刑法理論。認為“刑罰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的人不再使社會遭受到危害並制止其他人實施同樣的行為”;“懲罰犯罪不如預防犯罪”。此外,罪與罰之間應該有一個固定的比例,其尺度是預防,而不是報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罰預防主義
  • 所屬學科:法律
  • 所屬學派:刑事古典學派
  • 產生時期:歐洲資產階級革命時期
只有清楚的、成文的、大家明了的刑法和確定的及時的刑罰才具有預防犯罪的意義。刑罰預防主義產生於歐洲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刑事古典學派。中國古代儒家學派的法學思想,也包含著刑罰預防主義的觀點。如《尚書-多方》記載,明德慎刑,刑殺和赦免都是為了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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