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訴權研究

刑事被害人訴權研究

《刑事被害人訴權研究》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程滔、封利強、俞亮。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被害人訴權研究
  • 作者:程滔 封利強 俞亮
  • ISBN:978-7-5620-6130-4
  • 頁數:402
  • 定價:45 元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7月
  • 開本:880×1230 1/3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章節目錄,部分章節,

內容簡介

本書從基本理論入手,對訴權的本質進行了分析論證;對國內外各種學說的由來和演變進行了全新的解讀;深入剖析了我國當前訴權研究理論存在的問題和偏差及刑事被害人訴權的規制與完善保障等。
全書除導言外,共八章。第一章論述了訴權的基本理論,第二章論述了刑事被害人的訴權,第三章從比較法的視角論述刑事被害人的訴權,第四章是刑事被害人懲罰性訴權的保障,第五章是刑事被害人補償性權之保障,第六章論述刑事被害人訴權的救濟機制,第七章是刑事被害人訴權濫用的規制,第八章涉及刑事被害人權保障配套機制的完善。本書題目新穎,兼具理論與實用性,結構清晰,內容充實,觀點具有創新性,對解決現實問題並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作者簡介

程 滔,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理事,主要講授課程:律師學、法律文書學、司法組織學、法律職業倫理,代表作: 《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法律文書格式與寫作技巧》、《律師學》。
封利強,男,1973年11月生人,法學博士,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研究人員,浙江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2003年畢業於浙江大學法學院,獲碩士學位;200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博士學位;2014-2015年度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訪問學者。目前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和司法制度。
俞亮,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1995-2005年於中國政法大學學習,先後獲得經濟法學學士、刑法學碩士和訴訟法學博士學位。2005起任職於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國巴黎第一大學訪問學者(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兼職律師(2007年至今)。

章節目錄

序言……1
導論 讓司法的陽光照耀被害人……1
一、刑事被害人:被傳統刑事司法遺忘的人……1
二、國際視野:“被害人時代”的來臨……2
三、中國語境:難以跨進的司法大門……17
第一章 訴權的基本理論概述……29
一、國內外訴權學說述評……29
二、訴權的概念界定與內涵解析……44
三、我國訴權理論研究的基本方向……70
第二章 刑事被害人訴權概論……84
一、刑事訴權:一種不可或缺的訴權形態……84
二、刑事被害人訴權界說……99
三、刑事被害人訴權的屬性、功能與定位……106
第三章 比較法視野下的刑事被害人訴權……119
一、我國歷史上有關刑事被害人訴權的規定……119
二、大陸法系有關刑事被害人訴權的規定……147
三、英美法系有關刑事被害人訴權的規定……164
四、域外刑事被害人訴權立法對我國的啟示……171
第四章 刑事被害人的懲罰性訴權之保障……180
一、懲罰性訴權:刑事被害人訴權的核心內容……180
二、國家訴權與被害人訴權之間的平衡與協調……188
三、被害人獨立行使訴權的範圍與限度……205
第五章 刑事被害人的補償性訴權之保障……238
一、補償性訴權:刑事被害人訴權的應有之義……238
二、刑事被害人補償性訴權的行使模式……244
三、刑事被害人補償性訴權的制度保障……266
第六章 刑事被害人訴權的救濟機制……274
一、刑事被害人的控告權……274
二、刑事被害人的抗訴權……285
三、刑事被害人的申訴權……297
第七章 刑事被害人訴權保障的配套機制……319
一、律師刑事訴訟代理……320
二、法律援助……329
三、司法救助與補償……347
第八章 刑事被害人訴權濫用的規制……373
一、刑事被害人訴權濫用界說……373
二、刑事被害人訴權濫用的根源及其防範……391
後記……401

部分章節

序言
近現代以來,隨著國家追訴原則的確立,控訴犯罪的責任通常由國家承擔,被害人在刑事公訴案件中不再享有啟動或終止訴訟的權利。這一轉變不僅調整了刑事訴訟中的利益格局,也對法學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由於被害人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於控、辯、審三方博弈之外,傳統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往往聚焦於被追訴人的權利保障,而忽略了對被害人相關問題的探索。近年來,被害人學作為一門新興學科開始出現,被害人權利保障運動逐漸在西方國家興起,恢復性司法作為一種嶄新的刑事司法理念也應運而生,但是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參與程度並沒有根本改觀,刑事訴訟理論對被害人問題的關注也還遠遠不夠。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本書是對當前我國刑事被害人相關研究的有益補充。
“訴權”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概念,不同的學者對其內涵有著不同的解讀。本書將“訴權”界定為“司法救濟請求權”,將其具體化為一種實實在在的權利,這有助於擺脫空洞的理論思辨,更好地回應司法實踐的需求。從我國刑事司法的現實情況來看,被害人“告狀無門”的情形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偵查機關“不破不立”的做法也屢見不鮮,被害人對於司法機關作出的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以及撤回起訴和抗訴等決定尚缺乏有效的制約手段,而在定罪量刑等實體處理問題上也缺乏足夠充分的話語權。因此,探索刑事被害人的訴權保障問題,不僅在理論層面上有助於進一步豐富訴權理論,同時,從實踐層面來看,還有助於暢通刑事被害人尋求司法救濟的渠道,減少刑事被害人在常規的訴訟程式之外不斷申訴和上訪的現象。
“被害人”通常被理解為直接遭受不法行為侵害的個體。然而,從人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只要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依然存在,那么,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將是潛在的被害人。所以,對被害人訴權的保障實際上也是對每一個公民基本人權的保障。強化對被害人訴權的保障應當成為我國刑事法治發展的基本方向。
就內容而言,本書具有較強的系統性,篇章結構合理,論證思路清晰,提出了不少獨到見解。本書對國內外各種訴權學說的評析以及對我國訴權理論研究現狀的反思可謂鞭辟入裡,其關於構建融貫性的訴權概念,明確區分訴權與訴訟權利,推動訴權入憲,注重國家訴權與被害人訴權的平衡和協調,確立懲罰性訴權與補償性訴權行使的合理限度,完善被害人訴權的救濟機制與配套機制,以及通過強化訴權保障來消除訴權濫用等主張都可圈可點。全書既有巨觀考察,也有微觀剖析;既聚焦於國內問題,也有國際視野;既有理論闡釋,也有實證分析。所以,本書是針對刑事被害人訴權問題展開全面系統研究的有益嘗試。讀者未必會完全贊同本書的具體觀點,但相信一定可以從閱讀中受益。
是為序。
陳光中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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