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訴書

刑事抗訴書

抗訴是法律賦予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的一種權力.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一審、再審判決,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行使抗訴權,如果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就只能申訴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抗訴書
  • 外文名:Criminal appeal
  • 類別:資料,書面文章
  • 相關領域:法律,訴訟
  • 相關學科:法律學,刑事訴訟
範文,事實和理由,

範文

抗訴人:楊XX,男,52歲,漢族,XX省XX縣人,住XX市XX區XXX王善社大街33號,無職業。
刑事抗訴書

抗訴人因投機倒把一案,不服XX市XX區人民法院於1995年X月X日做出的(1995)X東法刑申字第6號刑事裁定書裁定,現提起抗訴。
抗訴請求
1.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1995)X東法刑申字第6號”刑事裁定書;
2.依中共中央(199X)X號檔案精神改判抗訴人無罪。

事實和理由

抗訴人投機倒把一案於1994年10月經XX市XX區人民法院審理,以(1994)X東法刑判字第124號”刑事判決在案。
抗訴人於1995年5月向原審法院提起申訴,經原審法院重新審理,以“(1995)X東法刑申字第6號”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抗訴人不服該裁定,特依《刑事訴訟法》第XX條的規定提起抗訴。
抗訴人於1993年9月至1994年1月與XX省XX縣XX莊鄉楊X立、楊X貴、楊X瑞等人長途販運紅小豆。因此事,抗訴人於1994年10月被XX市XX區人民法院以投機倒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將抗訴人人民幣2100元及電視機一台、沙發三件、衣服三套沒收。與此同時,XX省XX縣人民檢察院對楊X立、楊X貴、楊X瑞等人亦針對長途販運一事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次年4月8日,XX省XX縣人民檢察院根據中共中央(199X)X號檔案精神,撤銷了對楊X立等人的處罰決定;將追繳的全部款物退還了本人。抗訴人聞訊後,即向原審法院提起申訴,該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理了此案,但被裁定駁回,維持原判。
抗訴人認為:中共中央(199X)X號檔案早就明確規定長途販運不屬違法,並強調1993年以前的長途販運亦適用於檔案規定。中共中央檔案適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均應嚴格執行。既然同一事實在XX省XX縣已得到糾正,那么,抗訴人投機倒把一案亦應根據中共中央檔案的精神平反。為此,抗訴貴院,請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改判,以維護黨紀國法的嚴肅性。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抗訴人楊XX
1995年X月X日
附:本抗訴狀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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