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執行檢察機構,原監所檢察機構。2015年1月21日,經中央批准,最高檢決定將”監所檢察機構“統一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事執行檢察機構
- 成立時間:2015年1月21日
刑事執行檢察機構,原監所檢察機構。2015年1月21日,經中央批准,最高檢決定將”監所檢察機構“統一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機構“。
刑事執行檢察機構,原監所檢察機構。2015年1月21日,經中央批准,最高檢決定將”監所檢察機構“統一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機構“。發展經歷2015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指出,為適應新的任...
刑事執行檢察局,是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提出 2015年08月18日報導,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蔡寧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作關於刑罰執行監督工作專項報告時稱,在全省37所監獄和135個看守所設立刑事執行檢察局工作刻不容緩。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更名而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之一,主要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的指導。歷史沿革 監所檢察是新中國檢察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新成立的機構,也可稱刑事執行檢察廳。歷史沿革 2019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廳正式成立。主要職責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
北京市刑事執行檢察院,北京市政府機構。基本介紹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29日透露,北京正探索組建全國第一家專門管轄刑事執行檢察業務的特殊檢察院,擬成立的北京市刑事執行檢察院,將於明年1月底實現集中辦公。當天,北京市十四屆...
1979年《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20條第1款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設刑事、法紀、監所、經濟等檢察廳,並且可以按照需要,設立其他業務機構”。這是第一次在法律上提出“監所檢察”這一名詞。監所檢察職權在不同時期進行著不斷的調整,...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原名最高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廳,主要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的指導。2015年01月3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最高檢經研究並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同意,決定將沿用30多年的...
為預防和糾正刑事訴訟中的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切實維護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 。
審查起訴權是指檢察機關對一切刑事犯罪案件的事實、證據、偵查程式進行審查;對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抗訴權 抗訴權是指檢察機關對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判決或裁定,發現違法的,依法提起抗訴。職能機構 控告申訴 控告申訴部門、舉報中心受理...
駐所檢察室撤銷,保全沼地區檢察院不再承擔檢察監督任務。機構設定 保全沼地區人民檢察院現有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部、監所檢察室、刑事檢察室、偵查局,另外在3個監獄分別派駐有檢察室。現任領導 檢察長:周海成 ...
第三檢察部 第三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主要職能:負責對市檢察院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檢察院...
罪犯王某原系廣州某大型國有企業總經理(正局級),因受賄罪於2007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因其患有嚴重疾病,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刑期至2017年12月13日止。王某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廣州市檢察院同社區矯正機構一起...
義烏市人民檢察院是義烏市的一個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職責涵蓋“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四大檢察”具體指刑事檢察、民事...
由於上海市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對派駐檢察機構的設定調整工作,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反覆調研論證,提出由派出院對全市監獄及市監獄總醫院、市強制醫療所實行統一派駐的改革方案,這樣既有利於實現對監管場所“同級對等監督”的原則要求,也有利於市...
《關於在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是最高檢防止冤假錯案的有力舉措,意見共14條,分別對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如何防止造成冤假錯案、糾正冤假錯案、完善控告申訴處理機制、如何問責等提出了具體的指導,要求全國檢察機關...
辦理相關刑事申訴案件。第四檢察部。未設立刑事執行派出檢察院的市(州)人民檢察院: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設立刑事執行派出...
辦理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第三檢察部(對內稱刑事執行檢察部)機構職責:負責對監獄、安置教育機構、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進行監督,開展羈押必要...
4、第四檢察部 主要職能:負責對法院、公安機關和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等機關刑罰執行活動及強制措施執行活動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對刑事執行中發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公訴。5、第五檢察...
2012年8月,增設古田檢察室。2012年12月,案件管理中心更名為案件管理辦公室。2014年1月,林業檢察科更名為生態資源檢察科。2016年5月,監所科更名為刑事執行檢察局。2017年8月,按照高檢院制定的省以下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方案,...
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
第三檢察部(也可稱刑事執行檢察部)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
內設機構 第一檢察部 主要負責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犯罪、侵犯財產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國防利益犯罪的審查逮捕、公訴等訴訟職能及追捕、追訴、建議直訴、提出抗訴等監督職能。負責未成年人案件審查逮捕、公訴及相關刑事訴訟...
5. 第三檢察部(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職能:負責對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負責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依照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
後受左傾思想的影響和形勢的變化,內設機構及其名稱多次調整或變更。1958年,由原來的七處一室減為三處二室:即反革命案件檢察處、普通刑事案件檢察處、勞改監所檢察處、研究室和秘書室。1960年12月,反革命案件檢察處改為刑事案件檢察...
第三條 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由辦案機關對應的同級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統一辦理,偵查監督、公訴、偵查、案件管理、檢察技術等部門予以配合。第四條 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的受理、立案、結案、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書等應當依照有關...
內設機構 1. 檢察一部:負責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侵犯財產和危害國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和審判監督等刑事檢察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相應案件的司法...
負責本部辦理案件類型不服縣級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不起訴決定的覆核。負責與本部辦理案件類型有關的專項工作。3.第三檢察部 主要職責: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市檢察院負責的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