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

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

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是吐魯番市境內的國家檢察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
  • 成立時間:1979年 
歷史沿革,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1979年,經上級批准組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吐魯番分院,2015年吐魯番撤地改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吐魯番分院更名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下轄高昌區、鄯善縣和託克遜縣三個基層檢察院。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機構職責: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計畫財務裝備、後勤管理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檔案文稿,處理檢察業務信息,編髮內部刊物。承辦黨組會及相關黨務工作、院務會。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對檢察機關的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
第一檢察部(對內稱普通刑事犯罪與重大刑事犯罪檢察部
機構職責: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普通刑事犯罪與重大刑事犯罪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二審、再審案件的出庭,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二檢察部(對內稱職務犯罪與經濟犯罪檢察部
機構職責:負責辦理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二審、再審案件的出庭,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負責辦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三檢察部(對內稱刑事執行檢察部)
機構職責:負責對監獄、安置教育機構、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進行監督,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負責對監管場所開展巡迴檢察。指導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四檢察部(對內稱民事與行政檢察部)
機構職責:負責辦理向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負責辦理向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吐魯番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第五檢察部(對內稱公益訴訟檢察部)
機構職責: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吐魯番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行政、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第六檢察部(對內稱未成年人檢察部)
機構職責:負責法律規定的由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綜合檢察業務部
機構職責:負責受理控告和申訴,承辦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負責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本市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負責檢察工作檔案資料的編譯工作。
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機構職責:負責對本市各級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本級人民檢察院的規定、決定等情況進行督察。承擔檢察官懲戒的具體工作。承擔吐魯番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檢察技術處
機構職責:負責本院規劃、建設、套用檢察信息化、智慧檢務、司法鑑定、檢察信息技術等工作,辦案智慧型化軟體和網路運行的功能開發、套用、維護、管理。負責司法檢驗、鑑定、勘驗、電子證據等檢察技術套用業務。負責本院網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政治部
機構職責: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編寫新聞宣傳信息、輿論引導工作。當好院黨組的參謀和助手,在院黨組領導下開展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院政治學習制度、計畫和全院幹警的在職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負責本院員額檢察官管理、獎勵、等級的評定與晉升工作、司法警察警銜評定與晉升的上報工作;負責檢察機關黨的建設、政治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工作;做好乾部考核考評工作;負責本院精神文明建設和民族團結工作;負責本院的聯鄉駐村入戶、“訪惠聚”工作、駐村管寺工作和脫貧攻堅工作。
司法警察支隊
機構職責:負責司法辦案警務保障,維護機關秩序、安全,參與反恐維穩、處置突發事件,組織法警教育培訓、崗位練兵,管理警用裝備,協同管理警銜等。
機關黨委
機構職責: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檢察長:鐘媛媛
黨組書記、副檢察長:蘇向東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吾買爾·吾斯曼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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