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擇優錄取

分段擇優錄取是指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中錄取新生的一種辦法。將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的考試總分由高到低分為若干分數段,然後參照考生志願順序,注意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自最高分數段始,依次逐段進行錄取。

具體做法:首先將考生的檔案材料發給所報考的第一志願學校審查錄取,不予錄取的考生檔案材料,依次按第二、三、四、五志願分發給有關院校審查錄取;對所報志願學校均不錄取的考生,在本人願意服從分配的前提下,調給其他院校審查錄取。一個分數段的檔案材料按考生報考志願順序基本輪完後,再以同樣程式進行下一個分數段考生的錄取。此項錄取辦法自 1962 年始正式採用,1984 年後逐漸為根據志願,按比例投檔、單獨錄取等方法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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