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司法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正科級。局機關下設以下七個職能科室,十個派出機構。:辦公室(人秘股)、法制宣傳教育科(掛縣普法辦、縣依法治縣辦牌子)、基層工作管理科(掛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鑑定管理科、律師管理科、公證工作管理股(公證處)。各科室和派出機構,職能如下: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協調各股室的工作關係;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和局發檔案的審核工作;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做好綜合工作; 對局長辦公會、局領導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反饋信息,編髮工作簡報;負責全局目標管理、幹警隊伍建設、人事、計畫生育、信訪、日常接待工作;負責檔案收發、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統計、機關衛生、安全保衛、信息網路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宜縣司法局
- 地區:分宜縣
- 類型:政府工作單位
- 級別:正科級
簡介,下屬科室,主要職責,領導信息,
簡介
分宜縣司法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正科級。
下屬科室
局機關下設以下七個職能科室,十個派出機構。:辦公室(人秘股)、法制宣傳教育科(掛縣普法辦、縣依法治縣辦牌子)、基層工作管理科(掛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鑑定管理科、律師管理科、公證工作管理股(公證處)。各科室和派出機構,職能如下:
辦公室(人秘股)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協調各股室的工作關係;負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和局發檔案的審核工作;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做好綜合工作; 對局長辦公會、局領導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反饋信息,編髮工作簡報;負責全局目標管理、幹警隊伍建設、人事、計畫生育、信訪、日常接待工作;負責檔案收發、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統計、機關衛生、安全保衛、信息網路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宣教科(掛縣普法辦、縣依法治縣辦牌子)工作職責
1、負責全縣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公民法律常識的普及工作和普法規劃及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對全縣法制教育辦事機構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3、建立健全全縣法制宣傳教育網路,培訓法制宣傳員,負責普法材料的征訂、編寫及發放工作。
4、根據需要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主題性法制宣傳教育。
5、負責與市普法辦、縣普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聯繫與溝通、上傳下達。
6、緊緊配合黨委、政府各項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宣傳。
7、每年對基層及轄區企事業單位普法工作進行檢查。
8、負責普法工作的檔案、材料、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
9、承辦市普法辦、縣普法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工作科(掛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工作職責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基層司法調解中心和鄉(鎮)司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鄉(鎮)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人民調解和司法所隊伍網路建設,指導檢查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經驗交流,做好社會穩定工作;管理和指導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接茬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
指導、監督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全縣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中的實施。指導各鄉鎮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工作,檢查和考核全縣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做好社區矯正工作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承辦縣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及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法律援助的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法律援助服務機構實施法律援助;指導、監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和社團組織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縣法律援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148”法律服務專線聯合行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司法鑑定管理科工作職責
負責本縣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初審、資質管理以及對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對司法鑑定機構及司法鑑定人違法違紀執業行為的調查處理。
律師管理科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律師資格、律師執業證及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機構、法律服務所和在我縣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及我縣律師機構在國外(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指導、監督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
公證工作管理科(公證處)工作職責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嚴格審查契約條款,保證契約履行率。熱情接待來訪民眾,解答有關公證業務問題。宣傳公證業務,管理公證收費。
派出機構
(1)分宜鎮司法所 (2)鈐山鎮司法所
(3)楊橋鎮司法所 (4)洋江鎮司法所
(5)高嵐鄉司法所 (6)抄場鄉司法所
(7)鳳陽鄉司法所 (8)雙林鎮司法所
(9)洞村鄉司法所 (10)湖澤鎮司法所
司法所職責
1、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2、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處理民間糾紛;
3、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4、指導管理法律服務所工作;
5、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對本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矯正管理;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調解民間糾紛;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縣司法局為縣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正科級。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縣委、縣政府指示、部署,結合實際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計畫、規章和指導性、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縣依法治縣和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指導管理全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工作。
(四)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工作及全縣律師、法律顧問、法律援助、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七)指導全縣法學教育,指導管理司法幹警培訓。
(八)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車輛、警用器械等物資裝備。
(九)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縣局直屬單位、鄉(鎮)司法所領導幹部的管理;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劉志文:主持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張凌:分管基層工作、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司法鑑定、信訪、駐村包點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昱:分管法治分宜建設、信息化建設、宣傳、綜治、統計、精神文明、安全生產、重點項目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袁軍:分管公證、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
主任科員黃平:分管紀檢監察、律師、辦公室、財務、人事、編制、檔案、招商引資工作;
副主任科員陳九牙:分管法律援助、黨建、統戰、老幹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