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稽查制度

分地稽查制度創建時間是康熙五年(1666),提出者是漕運總督林起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地稽查制度
  • 創建時間:康熙五年(1666),
  • 提出:《請寬糧船盤詰疏》,
  • 提出者:漕運總督林起龍
康熙五年(1666),漕運總督林起龍針對漕運途中關卡過多,嚴重延誤交兌時間的狀況,上《請寬糧船盤詰疏》,提出設立分地稽查制度。林起龍指出:每年從東南各省北運漕糧多達四百萬擔,分別裝在近六千艘船隻內,在長達六千餘里的水運中,沿途查禁夾帶的關卡多至二十餘處,凡到一處則每船必查,每艙必搜,致使漕船阻滯,北運遲緩。此外,還有逆風暴雨、冰凍封河等因素,在一年僅有八個月的通航時間內,關卡盤查就占去兩個月左右,這樣,漕船到達通州的交兌、南返、冬修必然受到影響,拖累來年漕運。形成惡性循環。為此,應只在起運地儀征、瓜州與重鎮淮安、濟寧及天津倉場各盤查一次,其餘諸關卡一律放行。對於押船旗弁的夾帶,應有嚴格規定,每船隻限六十石,違者抄沒入官。完全禁絕夾帶不利於南北互市,並將造成北方各省的南貨價格飛漲。同時,對交兌漕糧、沿途包買、賄官行私、奸商搭船等行為治以重罪,直至斬首。如此“大法一施,奸人知警”,諸弊禁絕。康熙帝批准其奏請。林起龍在此任內,還先後題請免除濱海移民的賦稅;疏通淮城至運河的河道;修築濟寧等處的堤閘;嚴禁押運漕船的兵丁欺壓百姓等等,深得民心。但是,朝中的一些權貴卻對他的這些行動妒恨在心,伺機陷害。康熙六年(1667),關卡減少後,夾帶驟增,朝臣藉機爭相彈劾,林起龍引咎致仕,不久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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