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
在城市總體規劃完成後,大、中城市可根據需要編制分區規劃。小城市一般不需編制分區規劃。分區規劃的任務是: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規劃安排,為詳細規劃和規劃管理提供依據。因此,分區規劃在總體規劃與詳細規劃之間起承上啟下的作用。其編制的具體要求除滿足規劃編制辦法外,可視每個城市具體情況增加或深化。
內容
分區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原則規定分區內土地使用性質、居住人口分布、建築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標;
(二)確定市、區、居住區級公共設施的分布及其用地範圍;
(三)確定城市主、次幹道的紅線位置、斷面、控制點坐標和標高,確定支路的走向、寬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廣場、停車場位置和控制範圍;
(四)確定綠地系統、河湖水面、供電高壓線走廊、對外交通設施、風景名勝的用地界線以及主要交叉口、廣場、停車場位置和控制範圍;
(五)確定工程乾管的位置、走向、管徑、服務範圍以及主要工程設施的位置和用地範圍。
成果
城市分區規劃的成果包括規劃檔案和圖紙。規劃檔案包括規劃文本和附屬檔案,規劃說明及基礎資料收入附屬檔案。圖紙主要包括:規劃分區圖、分區現狀圖、分區土地利用規劃圖、各項專業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5000。
分區規劃文本的內容
(1)總則:編制規劃的依據和原則。
(2)分區土地利用原則及不同使用性質地段的劃分。
(3)分區內各片人口容量、建築高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列出用地平衡表。
(4)道路(包括主、次幹道)規劃紅線位置及控制點坐標、標高。
(5)綠地、河湖水面、高壓走廊、文物古蹟、歷史地段的保護管理要求。
(6)工程管網及主要市政公用設施的規劃要求。
分區規劃圖紙
(一)規劃分區位置圖
比例尺不限一致,表現各分區在城市中的位置。
(二)分區現狀圖
圖紙比例為1/5000,內容為:
2、市級、區級及居住區級中心區位置、範圍;
3、重要地名、街道名稱及主要單位名稱。
(三)分區土地利用規劃圖
圖紙比例為1/5000,內容為:
1、規劃的各類用地界線,深度同現狀圖;
2、規劃的市級、區級及居住區級中心的位置和用地範圍;
3、綠地、河湖水面、高壓走廊、文物古蹟、歷史地段的用地界線和保護範圍;
4、重要地名、街道名稱。
(四)分區建築容量規劃圖
標明建築高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及分區界線;
(五)道路廣場規劃圖
1、規劃主、次幹道和支路的走向、紅線、斷面,主要控制點坐標、標高;
2、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和用地範圍;
3、主要廣場、停車場位置和用地範圍。
(六)各項工程管網規劃圖
根據需要分專業標明現狀與規劃的工程管線位置、走向、管徑、服務範圍,標明主要工程設施的位置和用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