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解釋
刀、鋸:古刑具,也指割刑和刖刑;鼎鑊:古炊具,也指烹刑。
成語出處
《
漢書·刑法志》:“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
成語用法
作主語、賓語;指酷刑。
示例
《漢書·酈陸朱劉叔孫傳贊》:“麗生自匿監門,待主然後出,猶不免鼎鑊。”
如果臣言虛謬,
刀鋸鼎鑊,即加臣身。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續黃梁》
宋·羅大經《鶴林玉露》第四卷:“真知夫進退得喪死生禍福之不足以累吾心,則雖
鼎鑊刀鋸,視之如寢飯之安矣。”
恬然坐受其
鼎鑊刀鋸,不以為怪,固已大可怪矣。 ★清·譚嗣同《仁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