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許可制度

亦稱“出版審批制度”。中國出版行政管理制度之一。要點是:凡設立從事出版物生產經營的出版單位、非印刷型出版物製作單位、光碟複製單位、排版單位、印刷單位和發行單位,必須經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獲得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開展經營業務;未經許可而進行出版物經營活動,構成非法出版,行為者須承擔法律責任,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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