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發行保密

出版發行保密:出版發行中為保守軍事秘密而採取的措施。軍事保密的重要內容。

出版發行中為保守軍事秘密而採取的措施。軍事保密的重要內容。
出版發行保密主要是從軍隊安全與利益出發,在書刊、圖片編印及出版物發售過程中,防止軍事秘密被泄露和非法利用。出版發行保密工作主要涉及報刊、新聞電信、書籍、地圖、圖文資料、聲像製品的出版與發行,軍事裝備、國防科技成果的公開展示及軍隊相關論文稿件的公開發表等。
出版發行保密工作以保守軍事秘密,維護軍隊安全與利益為基本點,在出版發行的公開性、真實性與保密要求發生矛盾時,遵守國家和軍隊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軍事秘密。
出版發行保密主要包括:①加強出版發行人員保密教育,使其了解國家和軍隊保密法律法規,增強保密意識,及時判斷和處理出版發行保密問題。②新聞出版單位和信息提供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軍隊有關保密法規,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通過具體有效的措施和辦法,堵塞出版發行中的泄密漏洞。出版單位及人員要了解和落實各相關業務部門的保密要求,加強和提供信息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聯繫,建立提供信息的正常聯繫渠道,健全新聞發布制度,適時通報宣傳口徑。③新聞記者要嚴格保守採訪中接觸的軍事秘密,落實保密措施,不得將軍事保密事項編入公開報導、出版的稿件中;屬於軍事秘密的稿件通過機要通信或機要交通傳送,並通過內部渠道反映相關保密事項。④提供涉密信息時,事先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式批准,不得公開報導、出版。對涉及軍事秘密但確需公開報導、出版的信息,採取解密或者刪節、改編、隱去等保密措施,並經有關主管部門審定。新聞出版單位和提供信息的單位,對擬公開出版、報導的信息,按照有關的保密規定進行自審。⑤不能擅自將內部刊物或標有秘密級以上刊物中的內容編入公開發表的新聞稿件和書刊之中。對是否涉及軍事秘密界限不清的信息,送交有關軍隊保密部門或機關審定。⑥涉密圖書、刊物應由軍隊內部機構編輯,在指定印刷廠印製,嚴格控制印製數量,標示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由軍隊保密室登記發放,並按涉密檔案規定管理。⑦出版物泄密由國家和軍隊保密部門認定。查處由出版單位和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實施,並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應移交法務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出版發行保密是一項重要的保密工作,對軍隊信息安全和軍事活動有著重要影響。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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