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抵減內銷
- 適用領域範圍:進出口
- 含義: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 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
企業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記錄企業按照“通知”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企業按照“通知”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對確因出口比重過大,在規定期限內不足抵減的,不足部分可按有關規定給予退稅,企業在實際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