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

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

《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是2012年8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振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
  • 作者:張振業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8月
  • 頁數:304 頁
  • 定價:3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4369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有以下主要內容:第一輯“勞動契約的訂立和履行”,包括勞動契約的適用範圍;勞動契約訂立的程式和必備條款;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和勞務派遣問題;試用期的期限和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知情權;勞動契約履行過程中的調動、降薪等。第二輯“勞動契約的效力”,包括勞動契約生效的條件;勞動契約無效和部分條款無效的幾種情形等。第三輯“加班工資、休假和勞動保護”,包括什麼情形下有加班費,什麼情形下沒有加班費和加班費怎么計算;年休假、探親假和婚喪假問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和勞動保護;患病職工的待遇問題等。第四輯“工傷的認定和待遇”,包括哪些情形可認定工傷;哪些情形不可以認定工傷;職工被認定工傷後的待.遇問題。第五輯“勞動契約的解除和終止”,包括勞動契約的解除和終止的法定情形;勞動契約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或者賠償問題;勞動契約解除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等。第六輯“勞動爭議的處理”,包括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年休假和拖欠職工工資的責任;勞動者違反保密義務、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約定的法律責任;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期間和申請的方式;對勞動仲裁裁決的執行等。第七輯“其他”,包括“三方協定”的效力;實習生的工資;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受到意外傷害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責任;僱傭關係中雇員受傷和雇員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奴工”的維權問題等。此外還有對童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勞動者依法納稅的問題,分別編入不同輯中。需要說明的是,《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的分輯,並不是很科學,例如“加班工資、休假和勞動保護”、“工傷的認定和待遇”,均屬於勞動契約履行問題,因為這些內容是勞動契約履行中的重點,也容易發生糾紛,因而把這些問題分別單獨成輯。
《出入職場:不可不知的101個法律問題》站在勞動者的角度,為勞動者解疑釋惑,提供有關法律幫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勞動關係中兩個相對的主體,是一對矛盾的兩個方面。在勞動契約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相輔相成的,例如,勞動者的主要權利是得到用人單位給付的勞動報酬,這對於用人單位來說,則是它的義務,即用人單位主要義務就是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反過來講,勞動者的主要義務就是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主要權利就是接受勞動者提供的勞動。

作者簡介

張振業,1957年3月出生,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人。曾任民辦中學和中等師範學校語文教師、勞教所警察,1981年從事律師工作,1986年通過首屆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後,一直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現為北京市松濤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主要作品有《經濟法100題》(與張雲峰合編,為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師職稱考試指定教材)、《職場維權手冊》(2008年1月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等。

圖書目錄

第一輯 勞動契約的訂立和履行
1.給個體戶打工需要簽訂勞動契約嗎?
2.臨時工需要簽訂勞動契約嗎?
3.勞動契約有哪些必備條款?
4.招用未成年工有什麼特殊規定?
5.用人單位可以隨意約定試用期和試用期工資嗎?
6.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有何條件?
7.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有什麼不同?
8.簽訂了集體契約還要不要簽訂勞動契約?
9.勞務派遣是怎么回事?
10.勞動者拒簽勞動契約用人單位該怎么辦?
11.勞動者可以同時與兩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嗎?
12.用人單位可以強迫員工續訂勞動契約嗎?
13.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應承擔什麼責任?
14.用人單位可以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嗎?
15.勞動契約文本是否應由用人單位保管?
16.勞動者崗位變更後是否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
17.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要不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18.用人單位可以拖欠勞動者工資嗎?
19.勞動契約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能否降低勞動者的薪酬?
20.用實物抵工資的行為是否合法?
21.用人單位可以依據法院的判決書扣勞動者的工資嗎?
第二輯 勞動契約的效力
22.他人代簽的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23.用人單位可否錄用不滿16周歲的童工?
24.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繳納保證金嗎?
25.企業未告知勞動者真實勞動條件所簽訂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26.勞動契約中限制勞動者跳槽的約定合法嗎?
27.勞動者憑虛假材料入職有何法律後果?
28.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有法律效力嗎?
29.用人單位的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後原勞動契約是否有效?
30.勞動契約可否自動延續?
第三輯 加班工資、休假和勞動保滬
31.勞動者主動加班可否得到加班費?
32.放棄授乳時間要不要支付加班工資?
33.女職工在“三八婦女節”加班應否得到3倍工資?
34.法定節假日如班可以安排補休嗎?
35.加班費怎樣計算才合理?
36.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怎樣計算加班費?
37.女職工孕期和產期有何待遇?
38.生育保險是怎么回事
39.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外應怎樣分別待遇?
40.農民工可以享受探親假嗎?
41.私營企業的打工者可以享受年休假嗎?
42.職工的婚喪假有何具體法律規定?
第四輯 工傷認定和工傷待遇
第五輯 勞動契約的解除和終止
第六輯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七輯 其他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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