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運輸工具流動性大,來自不同的國家(地區)和港口,其攜帶有害生物的風險較高,因而成為傳帶疫情的重要載體。

我國規定,對來自疫區或者有可能傳播傳染病的貨物,未經檢驗檢疫不得入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船舶動物,其他運輸工具,

船舶動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除了裝載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進出境或過境的運輸工具需實施動物檢疫外,還須對來自動物疫區的船舶、飛機、火車,進境供拆船用的廢舊船舶以及進境車輛實施動物檢疫。此外,入境交通工具的交通員工
不得將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帶離運輸工具;需要帶離時,應向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一)船舶動物該如何檢疫申報?
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船舶動物的檢疫由船舶代理部門報檢,並填寫報檢單。由港監、調度部門或海關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提供船期預報和確報,或通過計算機聯網,詳細了解船舶的來源、所載貨物情況、錨地以及停靠的泊位等情況。船方或其代理人在申報時,除了報告船舶抵達時間、停泊地點、靠泊移泊計畫外,還須提交以下證單。
(1)總申報單。如船員攜帶有動物及動物產品,應在總申報單中填寫攜帶的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品種、數量以及船員姓名。
(2)船舶物品申報單。船舶物品申報單中有動物檢疫批註,通過申報,可以了解船上是否攜帶有應檢物,以便採取相應的措施。
(3)貨物申報單。要求船方提交貨物申報單,同時查驗載貨清單。
(二)船舶動物的檢疫處理
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境船舶生活區、貨(客)艙、廚房、食品倉、冷藏室和動物性廢棄物、泔水的存放場所、容器等進行重點檢查。
(1).出境船舶檢疫出境船舶,須在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監督下進行消毒處理合格方可出港。
(2) 進境船舶檢疫的處理方法
a).經檢疫發現進境船舶中有我國規定禁止或限制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或其他檢疫物的,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加以封識或作截留銷毀處理。
b).對施加封識的船舶,在中國境內停留或運行期間,未經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不得啟封動用;發現其他應驗物要按相關規定處理。
c).進境船舶上的泔水、動物性廢棄物及其存放的場所、容器等,應實施無害化處理,並不得在中國的海、水域傾倒。
d).經檢疫發現進境供拆船用廢舊船舶、進境修理船舶中有我國規定禁止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及其他檢疫物的,應對其作銷毀處理。

其他運輸工具

(一)其他入境運輸工具動物的檢疫申報
其他入境運輸工具動物的檢疫申報應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式呢:飛機,火車入境,一般有固定的航班、車次,有關部應向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提供飛機和火車運行時刻表,以便掌握情況;汽車則可以在進出口岸的通道現場進行。
(二)其他入境運輸工具的動物檢疫處理
口岸對其他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驗檢疫的檢疫重點包括以下幾項。
(1) 入境火車的餐車、廚房以及其他存放、使用或旅客可能遺棄動物、動物產品和動物性廢棄物的場所等。
(2) 入境飛機的食品艙、貨艙、配餐間以及其他存放、使用或旅客可能遺棄動物、動物產品和動物性廢棄物的場所等。
(3) 入境汽車的輪胎、車廂等。
(4) 根據有關情況查驗的運輸工具其他部位。
(三)入境其他運輸工具的動物檢疫處理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 經查驗發現有攜帶我國規定禁止或者限制入境的動物、動物產品的,我國檢驗檢疫機構會將其退回或施加封識,或作截留銷毀處理。此外,上述運輸工具在中國境內停留或運行期間,未經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不能啟封用封存貨物;若發現其他應驗物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2) 入境運輸工具上的泔水、動物性廢棄物及其存放的場所、容器等,應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理。
(3) 裝運活動物出境後回空的運輸工具在入境時須對其整個運輸工具實施防疫消毒處理。
(4) 所有入境車輛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防疫消毒處理。
(5) 對來自或途經動物疫情流行的國家或地區的運輸工具,由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其進行相應的防疫消毒處理。
(6) 裝載動物入境的運輸工具,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實施防疫消毒處理。
(7) 裝載動物入境的運輸工具,須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進消毒處理合格後方可裝運。
運輸工具經檢疫或者經消毒等檢疫處理合格後,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相關證書。
(四)運輸工具在中國境內的停留或運行
出入境運輸工具動物檢疫的報檢
(1)入境的運輸工具和人員必須在最先到達口岸指定的地點接受檢疫。除引航員外,未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任何人不得上下運輸工具,也不準裝卸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對裝載進境動物的運輸工具,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可能被污染的人員、設備、場地進行防疫消毒。
(2)接受入境檢驗的船舶必須依法懸掛檢疫信號等候檢查,在檢驗檢疫機構發出入境檢疫證書前,不得降下檢疫信號。根據《國境衛生檢疫法》的規定,接受入境檢疫的船舶,必須按照規定懸掛檢疫信號,在檢疫機關發給入境檢疫證前,不得降下檢疫信號。白天船舶入境時,應在船舶的明顯處懸掛國際通語信號旗:“Q”字旗,表示本船沒有染疫,請發給入境檢疫證;“QQ”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疫疑似,請即刻實施檢疫。夜間船舶入境時,應在船舶明顯處垂直懸掛下列燈號:紅燈三盞,表示本船沒有染疫,請發給入境檢疫證:紅紅白紅燈四盞,表示本船有染疫或疑似染疫嫌疑,請即刻實施檢疫。
(3)船舶在港停留期間,船長應當負責採取下列措施:纜繩上必須使用有效防鼠板或其他防鼠裝置;夜間放置扶梯、板橋時,應當用強光照射;在船上發現死老鼠或捕獲到鼠類時,應該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4)被檢驗檢疫機構封存的運輸工具上的自用物品,未經檢驗檢疫機構許可任何人不得拆封。
(5)不得拋棄泔水、動植物性廢棄物和垃圾。
(6)運輸工具上自用的物品,如動物、植物、動植物產品、食品等未經檢驗檢疫機構批准,任何人不得帶離運輸工具。
(7)運輸過境動物的運輸工具,在中國境內運行期間發生動物死亡的,承運人必須立即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途中不得拋棄動物屍體、動物排泄物、鋪墊材料或其他廢棄物。
(8)裝載過境動物產品的運輸工具必須完好。經檢驗檢疫機構檢查發現有散漏可能的,承運人應當按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採取密封措施。無法採取密封措施的,不準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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