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員檢疫

出入境人員檢疫

出入境人員檢疫是指通過檢疫查驗發現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給予隔離、留驗、就地診驗和必要的衛生處理,從而達到控制傳染病源,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傳染病傳入或傳出的目的。

受檢疫的入境人員,必須根據檢疫醫師的要求,如實填寫《入境檢疫申明卡》,出示某種有效的傳染病預防接種證書、健康證明或者其他有關證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入境人員檢疫
  • 類型:經濟術語
  • 定義:通過檢疫查驗發現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給予隔離、留驗、就地診驗和必要的衛生處理,從而達到控制傳染病源,切斷傳播途徑,防止傳染病傳入或傳出的目的
內容
(一)入境人員檢疫申報的內容有:
(1)精神病、愛滋病(含病毒感染者)、性病、肺結核等疾病;
(2)發燒、皮疹、黃膽、腹瀉、嘔吐等症狀;
(3)隨身攜帶的生物製品、血液製品等特殊物品;
(4)來自黃熱病疫區的旅客應出示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
(二)出境人員檢疫申報
1.受檢疫的出境人員,必須根據檢疫醫師的要求,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種有效的傳染病預防接種證書、健康證明或者其他有關證件。
2.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國公民應出示《國際旅行健康證書》;前往黃熱病疫區的中國籍旅客應出示黃熱病接種證書。3.檢疫人員對所有出境人員進行醫學觀察,阻止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出境,並根據需要提供健康諮詢服務。
(三)出入境人員健康檢查
1.健康檢查對象
(1)申請出國或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國籍公民;
(2)在境外居住3個月以上的中國籍回國人員;
(3)來華工作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員;
(4)國際交通工具上的中國籍員工。
2.健康檢查的重點項目
(1)中國籍出境人員
①重點檢查檢疫傳染病,監測傳染病。
②還應根據去往國家或地區疾病控制要求、職業特定及健康標準,重點檢查有關項目,增加必要的檢查項目。
(2)回國人員
除按照國際旅行人員健康記錄表中的各項內容檢查外,重點應進行愛滋病抗體監測,梅毒等性病的監測。同時根據國際疫情增加必要的檢查項目。
(3)來華外籍人員實健康檢查
驗證外國簽發的健康檢查證明,對可疑項目進行複查,對項目不全的進行補項。其重點檢查項目是檢疫傳染病,監測傳染病和外國人禁止入境的五種傳染病,即愛滋病、性病、麻風病、開放性肺結核、精神病。
(4)國際交通工具上的中國籍員工
除按照國際旅行人員健康記錄表中的各項檢查內容外,重點應進行愛滋病抗體監測、梅毒等性病的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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