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死葬溺水、火燒、雷劈及刀槍傷亡者,則簡單收拾後即安葬,不舉行什麼儀式只是享有“2次葬”的權利。葬前、須請道師“過火煉”、“上刀山”、“撈油鍋”才算“清白”,可以“歸祖”、這只限於“老者”(指生育過兒女者,年齡不限。不生育兒女者,年紀再老也不稱為“老者”)。夭亡者不能“歸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