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醫療保障局

冠縣醫療保障局

冠縣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縣醫保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省、市批准的《冠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冠縣縣委、冠縣人民政府關於冠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醫保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冠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陳新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冠縣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Guanxian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實省、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實施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執行全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七)與全縣定點醫藥機構簽訂定點醫藥服務協定,落實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縮短報銷時限,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對外合作交流。
(二)基金監督管理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開展醫療保障基金檢查,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三)規劃財務科(掛人事科牌子)。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統籌管理辦法,完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待遇保障科。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負責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醫療救助,承辦中央、省、市、縣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五)醫藥服務和價格管理科。組織落實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簽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落實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落實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落實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冠縣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冠縣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冠縣醫療保障局局長:(空缺)
冠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陳新華
冠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周君臣、高鳳舉
冠縣醫療保障局副科級幹部:宮言棟、朱書光、么懷峰
冠縣醫療保障局副主任科員:王娜
冠縣醫療保障局三級主任科員:韓金豹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冠縣縣委辦公室、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冠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冠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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